服务群众不能“想当然”

王 健


    在一次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问卷调查中,我们发现,对同一项工作的效果评价,地方干部给出的评价基本是“好”或“较好”,当地群众则有近1/5评了“一般”或“较差”。对同一个问题产生原因的分析,干部往往认为是客观因素所致,群众则认为主要是干部能力不足、服务意识不强。
    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一些基层干部,在服务群众工作中还存在着“想当然”的思想,没有认真对待民意诉求,将良好的“自我感觉”,当作了“群众感受”。
    鞋子合不合脚、舒不舒服,脚最清楚;服务好不好、对不对路子,群众最有发言权。一些干部抱怨自己又累又忙、群众却不买账时,往往忘了从自身找原因。要扭转这种“评价误差”,就要切实转变以自我为中心的惯性思维,只有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吸纳群众参与的服务模式,突出民生、民需、民意的考核导向,干部才能以群众评价来审视工作得失,找准坐标,给群众更多的获得感。 (转自《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