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荣生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本报讯 近日,辽源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支队长隋荣生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隋荣生同志自1994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一直奋战在打击刑事犯罪第一线,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身心地扑在工作上,不畏艰险,勇挑重担,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遇到急难险重任务总是冲锋在前,取得了突出的工作业绩,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他处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两手抓,取得了突出成绩,所在支队荣立集体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并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他个人荣立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三等功1次,并被评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公安机关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这是我市继张志宏之后又一名获此殊荣的民警。 (袁刚 崔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