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认真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努力推动安全发展

市委书记吴兰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 会议要求

要认真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努力推动安全发展


    本报讯(记者 李艳红)9月23日上午,市委书记吴兰主持召开2014年第十一次市委常委会,讨论《辽源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意见》、《中共辽源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市纪委关于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听取关于南部新城控规调整及辽源市城市风貌整体规划等情况汇报。市委常委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辽源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完善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能够有效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意见》抓好贯彻落实和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按照《意见》的要求履行好各自的责任,发挥好各自的职能作用,努力推动安全发展。
    会议强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至关重要。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各级党委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要坚持“一岗双责”,既抓好自身廉洁自律,又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是各级纪委(纪检组)必须履行的重要政治责任,是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按照中央、省、市委的要求,建立完善体制机制,使内容更细化、责任更刚性、措施更具体、更具操作性,确保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会议指出,建设现代化城市必须注重规划的先导性,突出规划的科学性,体现规划的权威性,要不断完善规划的服务功能,用规划的引领提高城市文化品位、深化城市内涵、提升城市形象。要始终坚持一流标准,突出辽源特色,广泛听取和充分采纳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城市规划水平,切实发挥好规划的引导和保障作用,增强城市的吸引力、凝聚力和竞争力,努力把辽源建设得更加美好。
    会议还研究了其它事项。
    市人大、市政协党组书记,市政府有关副市长,市委副秘书长,军分区、各县(区)、辽源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