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治乱收费

张 力


    乱收费不仅加重了企业和群众的负担,扰乱了经济秩序,而且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利益,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建议结合正在进行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采取果断措施,在全国彻底根治乱收费。  
    乱收费久治不愈危害严重
    历经20多年的治理,清理收费工作和收费的法制建设都有成效,但治理乱收费效果不显著。乱收费主要表现在:超越权限,擅自审批或自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转移行政职能,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从中分利;利用职权,强行服务,把权力商品化;凭借垄断地位,在经营业务中乱收费、乱提价,从中谋利。
    乱收费影响了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秩序,加剧社会收入分配不公和社会公共资源分布不均衡,并诱发各种社会问题。乱收费严重的单位或行业,灰色收入高、干部容易出问题,容易引起腐败高发;乱收费在某种程度上是行贿受贿、集团消费的重要资金来源;乱收费在拉大贫富差距的同时,也增加了微观管理和宏观调控的难度;乱收费使优质公共资源更加“稀缺”,资源分布的质量和数量差距进一步拉大;乱收费使基本社会保障实现更加艰难,加剧了社会矛盾。最严重危害是混淆了人们的思想认识,社会各阶层对治理丧失信心,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气氛。
    乱收费破坏了党和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交费者迫不得已,却还要“面带微笑”,甚至“走后门”交费。群众在默认“花钱了事”的同时,积怨于党和政府。乱收费严重地背离了党的宗旨,其实质是苛政、是腐败。乱收费影响了党的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特别是对弱势群体的减免政策的落实。社会的难点问题,多数与乱收费有关。乱收费是造成群众不满的直接因素之一。
    乱收费是对法律的漠视和践踏。打着“为公”的名义,更具有欺骗性,更加肆无忌惮,只要有权,就可以巧立名目收费,所以社会更加迷信“权大于法”,对法律的破坏力也更强。受害者多为社会公众,甚至是弱势群体,多数选择无奈地接受,知法并依法维权的很少,对法律失去信心,对执法者缺少信任。执法者不作为、以权谋私、放纵违法相当普遍。违法被多数人熟视无睹时,其危害不仅仅是破坏法制建设,更是阻碍社会的文明进步。
    根治乱收费的可行性
    党的坚强领导和人民群众的支持,是根治乱收费的政治保障和社会基础。“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治国政策的实施,提振了全党的信心和人民的期待,根治乱收费是群众的期盼,也是党和国家义不容辞的责任,是维护群众利益,符合人民意愿的,必将赢得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根治乱收费要具有坚实的经济基础。目前,多数单位打着财政投入不足,不收费就影响事业发展,群众自愿交费等旗号,坚持违法收费。我国现在的经济基础和财政状况大为改善,财政的收入和投入逐年提高,财政对事业的保障能力增强。乱收费单位的资金使用多数不合理,影响事业发展的是主观原因和体制机制的问题。根治乱收费是经济管理的重要措施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根治乱收费不仅不会引发经济和社会动荡,而且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根治乱收费要有法可依。违法行为,应该依法治理。收费(价格)的法制建设已日臻完善。收费、对乱收费的处罚和根治乱收费都要有法可依。只要治理乱收费的态度鲜明,措施果断,严格依法,乱收费就能戛然而止。
    根治乱收费的措施
    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治乱收费。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旗帜鲜明地开展根治乱收费专项行动。要依据事实,对照法律法规,查摆收费中存在的问题;找出为人民服务上的思想差距;积极纠正违法收费,真正提高宗旨意识,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要通过开展根治乱收费专项行动,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内容更具体、方向更明确、成果更显著。由于两项活动的范围、对象、目的都是一致的,最终检验标准都是群众是否满意,两项活动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必定事半功倍。
    中央和地方都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国务院和各地方政府要成立根治乱收费专项行动领导机构,要提出根治乱收费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权利和义务。
    各级部门都要制定相应方案,坚持和鼓励以自查自纠、主动清退为主,以复查验收、依法问责为辅,以彻底根治为目的。中直机关及其直属单位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自上而下形成收费者不敢乱收费,并建立起长效机制。
    坚决依法落实三项果断措施。一是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各相关单位要在自查的阶段向社会公开过去几年与收费有关的全部信息。通过信息公开,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提升守法和抵制违法的能力。
    二是依法清退违法所得。各相关单位要在自纠阶段对违法所得全部依法清退。同时也向人民群众公开政策,让群众认识违法行为。对退还不到位的违法所得,要坚持依法公告退还。
    三是依法追究违法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在检查验收阶段依法追究全部违法责任。对自查自纠不认真、走过场的,除追究单位经济责任外,更重要的是追究违法责任人的法律责任,重点追究管理者的渎职责任。要依法严惩乱审批、乱收费、不监管、办假案,又拒不整改的责任人。只要对个人依法追究责任,乱收费就能根治。
    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随着各项根治措施的落实,法律制度的进一步修改完善,违法审批、违法收费,不依法处罚和监管不作为的混乱局面将彻底扭转。这对提升政府信誉,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都将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