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派出所巧破“碰瓷”案

凌云派出所巧破“碰瓷”案


    本报讯 11月2日,东辽县公安局凌云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碰瓷”敲诈勒索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三名。
    6月24日晚11时许,凌云派出所接到一起警情:报警人高某波在凌云乡万平村一组道口与穆某强发生交通事故,穆谋强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双方当事人已经离开现场。民警当夜走访搜寻,找到了肇事者和肇事车辆,并对肇事者以及肇事车辆进行控制。通过对肇事者详细询问现场情况,以及报案人在派出所的反常举动,办案民警怀疑这是一起以“碰瓷”方式进行敲诈勒索的案件。第二天,所民警深入案发地,走访并调取案发附近监控录像,发现高某波在案发时驾驶自己车辆在附近等候,张某文、赵某吉一直在饭店内紧盯饮酒人员穆某强。当穆某强开车离开饭店,高某波迅速起车尾随。至此,民警心中更加坚定这是一起以“碰瓷”方式进行敲诈勒索的刑事案件。派出所迅速和交警大队进行沟通。7月28日,东辽交警大队将该起案件移送至凌云派出所,派出所组织精干警力对案件进一步展开侦查,并于8月24日将该案提升到刑事案件。通过更加广泛的走访及调取大量监控视频和电子证据,认定该案件是一起有组织、有分工的敲诈勒索案件。11月2日,凌云派出所传唤三名犯罪嫌疑人。在大量的证据面前,三人对在凌云乡万平村“碰瓷”为手段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于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