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埋忠骨 检察护英魂
青山埋忠骨 检察护英魂
东辽县举行零散烈士墓集中迁葬仪式
本报讯(记者 于芯)7月19日上午,市人民检察院应邀参加了东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部门举行的零散烈士墓集中迁葬仪式,将东辽县一处革命纪念设施“吴家店八路坟”的九位无名烈士迁葬至苍松翠柏环绕的庄严肃穆的市烈士陵园内。英烈不朽、忠魂永存。全体人员现场默哀鞠躬,表达了对先烈的尊重和缅怀。
今年3月,市人民检察院在对全市英烈保护纪念设施排查时发现,登记在2009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中的东辽县一处革命纪念设施“吴家店八路坟”未得到有效保护,遂将案件线索交由东辽县人民检察院办理。县检察院立即开展调查工作,经实地踏查,发现该墓地九座墓穴杂草丛生,没有标记,处于无人管理状态。为维护英雄烈士的荣誉和尊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6月14日,东辽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召开磋商会议,并邀请当年参与普查认定的市、县两级相关人员,本着“细致严谨、有据可查、科学推断”的烈士认定原则和态度,达成了要对“吴家店八路坟”进一步调查核实,共同履行好英烈保护职责的共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主动履职,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密切配合,县检察院及时跟进,收集了更多证实“吴家店八路坟”就是1947年东北民主联军在攻打辽宁省西丰县战役中牺牲的9名战士的烈士墓。本次零散烈士墓集中迁葬,是东辽县人民检察院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开展全县烈士纪念设施排查工作、第二次协作开展的英烈保护行动,并集中迁葬两次、安葬零散烈士墓13座的成果。
“检察蓝”守护“英烈红”。市人民检察机关以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推进英烈权益、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工作,用实际行动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烈精神,让红色资源“活”起来,切实维护了为国捐躯的无名英烈的荣誉与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