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倡议书
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倡议书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
2021年1月1日,是我国首部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施行日。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是国家崛起、民族复兴、社会进步等重大法治成果的系统性表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支撑性法典,是维护人民权利、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示范性法典。《民法典》是人民的法典,是人民权利的宣言书。仅此,我们积极倡议:
学习法典,人人行动。《民法典》系统融合了新中国成立后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涉及的社会生活范围之大是其他法律所不能比拟的,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学深悟透、理解和把握本质精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广大群众要积极学习《民法典》,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宣传法典,人人有责。维护人民权益,不断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是时代的声音、人民的期盼。全市广大干部要积极主动深入基层一线,本着“把法律交给人民”的初心,广泛宣传《民法典》,解读《民法典》,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要把《民法典》普法工作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自觉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决矛盾靠法的行为习惯。
贯彻法典,从我做起。《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民法典》所蕴含的契约精神、规则意识、自愿原则和平等理念,应该厚植于人民心中。广大干部、群众要本着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以实际行动带头尊法、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用法治力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发展。
“法者,天下之公器也。”《民法典》,让人民在最美好的时代遇到“你”,也必将让我们更加奋进新时代。新时代需要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实施《民法典》,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奠定坚实基础,为新时代辽源高质量转型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辽源市普法办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