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2019年立法工作推进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2019年立法工作推进会议
本报讯(记者 于芯)6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公安局召开全市2019年度地方立法工作推进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晓波,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许辉分别就推进相关工作进行部署。
会上,市司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分别就2019年立法工作有关情况作了汇报,并就提交审议的《辽源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等立法项目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讨论,对今年各相关部门负责的立法调研项目的工作方法和思路予以肯定。
许辉强调,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立法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不断增强责任意识,主动加强与市人大相关专委会的沟通联系,形成合力,确保立法工作按计划推进。各起草部门及司法局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探索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形式和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确保每一部法规草案在审议通过实施后都站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要进一步开展立法调研,了解掌握国家和省在我市拟定立法项目方面现有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管理实际,把握好立法的时机和项目的切入点,保证立法的上下统一,认真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上下一心,共同努力,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曲晓波对市政府今年以来的立法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就进一步做好今后立法工作提出要求。曲晓波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工作的每个阶段和各个环节,重要立法项目、立法中的重要问题及时向市委汇报,各起草部门的具体负责人要让单位党政负责人即时了解所承担立法工作的进展情况。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认真抓好落实,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发挥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司法部门的协调作用,加强人大和政府有关部门对立法工作的沟通,保证立法质量。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严格遵守“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地方立法9字方针,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要把推动法规实施与保证立法质量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大对地方性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保障所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得到有效实施。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做好《辽源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准备工作,人大有关部门要做好法规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
市人大相关专委会负责人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市政府及市司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