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区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宗旨 加强释法答疑工作

    本报讯  为提高服判息诉率,近年来,西安区人民法院贯彻“司法为民”工作宗旨,不断加强释法答疑工作。今年全院的服判息诉率达80%,比去年上升14.3%。
    讲理讲法,服判息诉。今年2月下旬,灯塔法庭妥善处理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告王某驾驶轻型货车与原告张某的北京现代轿车碰撞,造成车辆严重损坏。经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事故认定,被告王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被告王某是孙某某雇佣的司机。经鉴定:车损为19307元,车辆的间接损失为7200元,被告孙某某的轻型货车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辽源市分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商业险”,事故发生时还尚在保险期内。原告与被告王某、孙某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分公司因赔偿事宜未达成协议。经法院判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分公司赔偿损失19307元;被告孙某某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0926元;被告王某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判决中原告拖车费1200元,法院支持200元,原告表示上诉。被告孙某某认为原告的间接损失不应支持,表示上诉。原、被告态度坚决,但法官始终耐心地释法明理。最终,原、被告均表示服判息诉。
    制度先行,加强监管。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西安区人民法院党组坚持提升司法为民工作水平,改善工作方法,将释法答疑贯穿于案件的全过程,尽最大努力消除当事人的疑惑,真正做到定纷止争、胜败皆服、案结事了。
    去年6月,西安区人民法院即制定了关于裁判案件释法答疑工作的相关规定。该规定将释法答疑工作由原来的“判后被动答疑”变更为贯穿“立案、调解、审判、判后及执行”各个环节的全方位答疑。同时,该项规定对每一起案件的制度、裁定都进行判后释法答疑,释法答疑的时间为判决、裁定宣布后至上诉期内;当事人对判决、裁定和执行有异议的案件,做好答疑释理工作。将原来应当事人要求的被动答疑改为法官主动答疑,并且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的全过程,大大改善了执法效果。
    融会贯通,全员参与。在具体办案过程中,各审判庭的法官们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释法答疑的新思路、新方法,在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方面取得了明显效果。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西安区人民法院坚持以规范化量刑为目标,加强刑事案件释法答疑工作。今年以来,刑事服判息诉率达88%;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把释法答疑工作融入调解工作之中,民事案件调解率达62%,服判息诉率达91.6%;在行政审判工作中,通过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和解工作,努力化解官民矛盾,加强对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的协调和解工作,努力化解行政纠纷及行政案件中涉及的民事纠纷,行政案件和解调撤率达91%,有效地降低了上诉率,提高了服判息诉率。截至目前,西安区人民法院上诉案件数量居全市最低,比去年同期减少23.2%。  (王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