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农民买到放心种子

市种子管理站对市区种子经营户提出十点要求
确保农民买到放心种子

    本报讯(王国财  记者  王君开)为确保农民买到放心、合格的种子,市种子管理站于11月15日组织召开“市区种子经营业户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农委“关于加强当前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讲解了“农作物种子包装标签标注内容范例”,并结合当前市区种子市场管理的实际情况,对种子经营业户提出了十点要求:必须取得合法的经营资格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建立好种子经营档案;不准经营未审先推品种;不准扩大宣传,误导农民盲目购种;不准经营种源不清的种子;不准地下交易;不准经营假劣种子;种子经销商要在卖种前把所要代理品种报到种子管理站登记备案;必须支持协助管理站工作人员的工作;确保农业用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