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后失业金及稳岗补贴将陆续发放到位
失业金标准由每人每月50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54元,月增加349元。稳岗补贴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年底前我市——
调整后失业金及稳岗补贴将陆续发放到位
本报记者 宋义泽 王茵
日前,记者从市社会保险局获悉,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从2015年10月1日起,我市失业金标准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0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54元,月增加349元,增幅达69.1%。目前,市社保局已经完成了资金筹集及各项发放准备,11月下旬将按照新的标准全部发放到位。
与此同时,按照省人社厅与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联合发布的文件要求,我市还将对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中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企业前一年缴纳失业保险金额度的50%。
据悉,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企业所得稳岗补贴应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其中,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两项支出不得低于稳岗补贴额度的90%。
据介绍,此项政策的实施是我省贯彻落实国家人社部等四部委通知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我省失业保险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中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重要政策,对于我省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使用范围,更好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