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供热价格到底有无变化

关于供热你了解多少(四)
辽源供热价格到底有无变化
本报记者  王茵
    近期,多地召开听证会调整供热价格。其中,长春10月30日召开听证会,拟将供热价格由29元/平方米调整到27元/平方米。那么辽源供热价格有无变化?供热时间的前提后延是否会加收供热费?日前,记者就此问题走访了市供热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就我市供热价格及采暖时间作了相应说明。
    该负责人表示,据市发改委《关于调整辽源市供热销售价格的通知》规定,“采暖供热价格按建筑面积扣除楼道、不封闭阳台面积计算”。我市供热销售价格为居民28元/平方米、非居民36.5元/平方米。
    关于采暖期时间,该负责人称,《辽源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规定,“市区规划内采暖期自当年11月1日始至次年3月31日止,遇有气温异常,采暖期可提前或延后”。政府考虑民生,自2013年采暖期开始,将我市市区采暖期供暖时间调整为10月25日至次年4月10日止,供热价格不变。
    据该负责人介绍,影响供热价格的主要因素为煤、水、电的价格。大唐辽源发电厂售热价格2009年为23.5元/吉焦,为2015年27.5元/吉焦,涨幅17%;供热煤炭价格(热力集团购入价5000大卡到炉前)2009年为290元/吨,2015年为380元/吨,涨幅31%;电价2009年为0.775元/度,2015年为0.96元/度,涨幅23.87%;水价2009年为3.3元/吨,2015年为6.42元/吨,涨幅95%。
    通过上述数据对比,虽然近两年煤价较2011和2012年降低很多,但与2009年相比涨幅依然很大,电、水价格也有较大幅度增长,这其中还未包括人工费的增长。
    另外,目前我市供热面积为1644万平方米。其中,大唐辽源发电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面积为1082万平方米,占全市供热面积的65.8%。如果大唐辽源发电厂的售热价格不变,我市供热价格也无法调整。
    该负责人表示,自2013年起,我市在供热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将市区采暖期天数由原来的151天增加至168天,采暖期延长17天,供热成本约增加10%,相当于降低了供热价格。
    我市还实行弹性供暖,2014年及2015年采暖期供热开网时间均为10月20日,提前5天为居民供暖,在惠民利民的同时,也增加了供热企业的成本。
    对于市民普遍关注的长春市热费调整问题,该负责人解释称,长春市供热费收费按建筑面积计算,我市采暖供热价格按建筑面积扣除楼道、不封闭阳台面积计算。以建筑面积80平方米的住宅为例,计算长春市和辽源市的供热费:
    长春市供热费收费按建筑面积计算。供热费为29元/平方米×80平方米=2320元。按供热价格下调2元/平方米计算,调整价格后的供热费为27元/平方米×80平方米=2160元。
    辽源市采暖供热价格按建筑面积扣除楼道、不封闭阳台面积计算。根据热力集团提供的数据,80平方米多层住宅扣除约6-8平方米,高层住宅扣除约12-16平方米。多层住宅供热费为28元/平方米×(80-6)平方米=2072元,比长春调整热价后的热费低88元;高层住宅供热费为28元/平方米×(80-12)平方米=1904元,比长春调整热价后的热费低256元。
    通过对比可以发现,按照我市现行供热价格缴纳的供热费,比长春市下调价格后缴纳的供热费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