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民生保障利民生
本报记者 李艳红
辽源基本民生保障工作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目标,在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方面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规范管理、加强统筹衔接,不断提高社会救助管理服务能力水平,今年以来,共筹集社会救助资金16499.35万元,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综合救助合力进一步增强。
力促社会救助工作公平公正、阳光透明,我市先后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一厅式”服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城乡低保定期核查、听证评议、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动态调整等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并适时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今年以来,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1526.11万元,保障城乡低保对象39243户49643人。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我市于今年9月出台了《辽源市医疗救助实施方案》,明确了救助范围、救助方式及标准等内容,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权益。目前,辽源市医疗救助定点医院达到8家,全部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医疗救助报销比例从60%提高到70%。今年以来,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003.25万元,救助患病困难群众10661人次。我市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原因陷入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及时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今年以来,共投入临时救助资金539.12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2837人次。
建立“救急难”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专门设置“救急难”服务窗口,可有效强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之间的协作,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家住龙山区北寿社区的周本立长期在外务工,无任何身份证件、无亲属,因患肺病返乡后到龙山区社会救助中心求助。龙山区救助中心立即与市胸科医院协调为其办理了入院手续,并经社区警务室确定其身份,为其补办了居民身份证,同时为其办理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市低保和临时救助,助他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