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心眼” 少被“忽悠”
面对“假冒伪劣商品”,农民消费者,我们提醒您——
多个“心眼” 少被“忽悠”
消费维权——一个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又彰显消费环境与执法力度的多重话题。
近年来,一些不法商贩采取鱼目混珠和诱骗的手段,把假冒伪劣商品推向农村。什么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黑心棉、废旧车辆、变质的食品等商品运往农村,把农村集市当作“废物”市场,视农民为“消废者”,大赚不义之财,损害了农民的利益,挫伤了农民的消费积极性,破坏了农村的消费环境。
近日,本报记者深入东丰、东辽两县,采访假冒伪劣商品坑农、害农的真实案例,期望能给农民消费者一些启示,也期待相关执法部门能进一步加大打假力度,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穿上马甲”的过期种子
案例回放
俗话说,春播一粒种,秋收万担粮。种子是农业生产中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如果农民在备耕时没选好种子,就会影响一年的收成。农民选种尽管万分小心,但是,还是有很多农民上当受骗,买不到称心如意的种子。春上,东丰县二龙山乡某村20多户农民就因为买到过期的包衣陈种子而憋了一肚子气。事情是这样的。趁春耕还没开始,这20多户农民就组团来市里一家种子店。进店后,这家店的负责人就热情地给他们推荐一种包衣种子并保证这种子质量一定可靠。这些农户的农民这些年一直用这家店里的种子,由于他们对这家店很信任,所以他们没有犹豫也没有仔细查看种子就一下子买了四万多元钱的种子。在回家的路上,农户们很兴奋,认为买到了放心可靠的种子,他们一路有说有笑,仿佛丰收就在眼前。然而,他们回到家检查种子的时候发现这种子是过期的。一瞬间,这些农户的兴奋劲消失了。“买了过期的种子真不知道会给收成造成多大损失。”一位农民焦急地嚷道。“这家店和咱们熟,他们应该给咱们调换,咱们明天就去找他们换去。”一位村民提醒道。等他们赶到种子店说明来意后,种子店老板以农户事前不仔细验货为借口不同意调换种子,这可让这些农户又生气又无奈。
和种子店交涉几次无果后,这些农户最后无奈地求助于消费者协会和工商部门。最后,经消费者协会和工商部门调解,种子店不但给这些农户调换了种子,还拿出800元钱作为农户的路费。这件事情虽然妥善解决了,但是,农户们认为如果不是发现及时真不知道会有多大损失,回想起来还是会倒吸一口凉气。
案例分析
部分农户对于某些商家很信任,放松警惕,这给部分不法商家钻空子的机会,拿经过包衣的种子忽悠自己的老主顾。这起案件虽然没给农户造成多大损失,但是,农户今后在购买种子等农资的时候不要由于信任而疏忽,应该认真验货。
支招
商家和农户应当建立稳固的信任合作关系,彼此间需要合理的信任。但是,农户不能因为绝对的信任而疏忽大意,而应该做到在购买前认真检查。
“傍”上“蓝带”牌的啤酒
案例回放
本想购买名牌啤酒,却遭遇“傍名牌”的“蓝带”牌易拉罐啤酒。日前,东丰县消费者协会在东丰县内查获假“蓝带”牌易拉罐啤酒。
在我们中国,逢年过节人们都会走亲访友,走亲访友就少不了带上些礼物。啤酒,不仅是人们餐桌上营造气氛的饮品,更是节日里互相问候的一种礼品。在一次政企联合打假行动中,发现了东丰县内有一种并非“蓝带”牌啤酒授权厂家生产的疑似侵权“蓝带”牌易拉罐啤酒,全县共查获了近300箱。
在搜查行动中发现,这个啤酒在县内很多店铺商家都有售,该批“蓝带”牌易拉罐啤酒从外包装上的字体、图案大小及颜色等均与正品“蓝带”牌易拉罐啤酒极为相似。经查,该啤酒没有经过商标注册,涉嫌故意模仿名牌欺骗消费者。外观看着大致相同、价格减半,正品“蓝带”牌啤酒80元钱一箱,这个啤酒一箱只要40元钱。这样的不靠谱产品却成了人们礼尚往来的“佳品”。当地农民说过,“走亲访友都是做个样子,送过来送过去,有几个能自己喝呀”。在农村,便宜的东西销路远比贵的要好。这些“傍名牌”、质量难保证的礼品,不但是过节,平时在农村也是大量存在,虽然作为礼品送来送去,但是最终总会有一个消耗的地方,农村很多人还保持着节约的习惯,这些东西最终会流进人们的口里。
案例分析
农民的“品牌”意识逐渐的提高,但消费能力有限和购买力差,只知道买名牌,但却不愿意花明码标价的钱买真名牌。不法商家就是抓住了个别农民贪图便宜、好虚荣的这种心理,又缺乏辨识能力这样的特点,在啤酒上动起了歪脑筋。不仅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侵犯了一些名牌啤酒企业的知识产权,也造成消费者的误读。
支招
病从口入,所以吃的、喝的决不能含糊,舍不得花“大价钱”买名牌食品,哪怕不买名牌,也最好不要买冒牌或贴牌且质量难保证的食品。农民的消费辨识能力上去了,冒牌产品自然就没有市场了。
化肥中缩二脲含量偏高 导致死苗 农民获赔
案例回放
东辽县安石镇路岗村的村民,在购买某厂家生产的复混肥料1256袋,使用后出现了死苗现象。在村民发现使用这种化肥有死苗现象开始,由受损农民代表在当地村委会、政府和县农业部门的帮助下与生产厂家进行了协调沟通,并对化肥进行了两次检测,检验报告显示化肥中缩二脲含量偏高,而厂家认为国家对缩二脲含量没有强制要求,不予赔偿。双方经过几个月的协商下,仍然没有达成赔偿协议。这让路岗村的村民很着急。
8月30日,东辽县工商局派工作人员到路岗村进行调查,村民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便与东辽县代理商王某取得联系,通过他联系到生产厂家。在工商局与厂家作了大量思想工作和多次调解后,生产厂家同意一次性赔偿农民损失、误工费和质量检测费等共计16万元人民币,给了路岗村村民一个圆满答复。
案例分析
俗话说:“化肥是个宝,增产少不了;用得好是个宝,用不好不得了。”化肥是把双刃剑,农民在购买和使用中都要万分谨慎。
支招
农民在选择化肥上,一定要选好品牌,要从营养元素、含量等方面多方考察。而在化肥使用量方面,农民也该根据相关介绍施肥,适量施肥,不要根据自己的经验,过猛施肥,要做到因地制宜,掌握一些合理施用化肥的知识,让化肥在农作物的增产上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农民盼个好收成 网络购种需谨慎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永红平安乡富胜村1组34号农民王吉成,在浏览网页时看到东辽县水稻种植研究所销售品种为“丰优香1号”水稻种子,有大量的图片和说明,这让王吉成很心动,看着图片上饱满的水稻,他立刻和网页上留下的联络人王某联系。
王吉成通过QQ号同王某进行了沟通了解,并预定了7000公斤的“丰优香1号”水稻种子,价值28350元。王某通过邮寄的形式将“丰优香1号”水稻种子宣传单和样品邮寄给王吉成,他看到样品后非常满意,就将货款全部打到王某指定的银行卡上。当日,王吉成就接到王某电话说“丰优香1号”水稻种子已经通过配货发货了。
几天后,王吉成收到种子并培芽时,才发现水稻出芽率不足50%,便马上同王某沟通联系。而王某则是百般托辞不予理睬,最后,农民王吉成没有办法,只好向市工商局“12315”举报中心举报。
2013年3月14日,市工商局“12315”举报中心接到投诉东辽县水稻种植研究所销售“丰优香1号”的水稻种子质量问题。举报中心将该案转给东辽县工商局经济稽查大队进行调查。执法人员通过对当事人的询问得知,东辽县水稻种植研究所和“丰优香1号”水稻种子均为王某在网上虚构。只是以虚构的东辽县水稻种植研究所的名义,以此种子冒充彼种子销售。东辽县工商局经济稽查大队马上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通过举报人提供的信息,调取东辽县工商局注册业务网上信息,才发现在注册信息上没有东辽县水稻种植研究所,也就是说东辽县水稻种植研究所并没有在东辽县工商局注册,执法人员又多次拨打投诉人提供的电话无人接听,这使执法人员进入两难的境地。
经过几番周折,并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配合,7日后,将当事人找到。执法人员历经1个多月的时间调查取证,侦破此案。并对王某进行了2万元钱的行政处罚,并取缔王某的无照经营行为,退还了消费者的货款,赔偿了消费者的损失,给了农民王吉成一个满意的答复。
案例分析
以次充好的消费者投诉事件,屡见不鲜。近年来,一些无良商贩在利益驱使下、昧着良心打着优良种子的旗号,欺骗农民,让广大农民消费者防不胜防。
支招
为了减少损失,广大农民消费者,不要轻易相信网络宣传,如今网络发达,大量的信息、图片在网络上大肆宣传,农民在网络上得到信息后,应该核实信息,别轻易进行汇款,谨防上当。
看看这袋方便面过没过期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也在不断提高。图为东丰镇弯龙河村的一位老妇人在村里超市挑选商品时查看商品的保质期。
要到钱,别忘了维权
农村消费者现在存在一个普遍的心理,购买商品时只图便宜,忽视商品质量及保质期,维权意识淡薄,买到了假冒伪劣产品,找到不法商家索赔,得到赔偿后,就了事。农民的这种“要到钱,不维权”的思想使得一些不法商家有了可乘之机,将假冒伪劣产品转移到农村销售的现象日益严重。
这种“要到钱,不维权”的思想,看似短期内得到“实惠”,实质上让不法商家存在侥幸心理,助长了他们不正之风,“一而再,再而三”地将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假冒伪劣产品转移到农村市场进行销售,使得农村成为了假冒伪劣产品横行的“集散地”。
因此,农村消费者在购买商品的时候,不要因一时图便宜而忽视了商品的产地、质量和保质期。同时,在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向消协和有关部门投诉,而不应当私下解决,满足不法商家的一点“补偿”而放弃正当权益。
莫让农村成为“消废地”
有人把农村之所以成为假冒伪劣产品的集中地的原因,归结为城市居民消费水平及维权意识的提高,假冒伪劣产品在城市已无立足之地,才会让个别不良厂家和商家就“转移阵地”,将农村作为劣质产品的倾销之地。
这理由乍一看似有道理,然而,这从逻辑上是站不住脚的。假冒伪劣产品能在乡村市场泛滥的根源在于,有不少的不法厂家生产着假冒伪劣产品并且这些产品通过一定的渠道流入市场。因此,杜绝农村的假冒伪劣商品首先应该从生产领域找原因,只有切断了这个根源,才能有效地避免农村沦为“消废地”。
莫让农村成为“消废地”,除了要从生产领域下功夫,还需要相关部门及消费者的共同努力。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大力整治农村市场秩序,加大监管力度,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和宣传,让农民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消费者的农民,应当做到不要购物贪便宜,提高辨别假货能力,增强维权意识。
这样“好面子”要不得
在农村有这样一种“怪现象”,总有一些价格低廉的“知名”商品出售:市价80多元钱的蓝带啤酒一箱仅售40元钱,全国知名的饮品现价5折,更有甚者买到几十元一条的中华烟,超低价格的各种名酒……这些打着知名招牌的商品,仔细辩认都可以发现大多是假冒伪劣商品。为什么在相关部门几番整顿下,这些问题商品还是屡禁不止?俗话说有需求就有市场,追根究底是有些购买者“好面子”惹的祸。有些“好面子”的农民消费者觉得,反正买来是送人的,商品是真是假都没关系。如果花少量的钱能买到“名牌”,东西送出去又有面子又省钱,何乐而不为?同时,收到的人也觉得自己有面子,似乎找到了“被尊重”的感觉。就这样,双方就像《皇帝的新装》里的人一样明知是假名牌,但是,为了面子却谁也不说破。
中国人过日子最爱图个“人气”,逢年过节都会走亲访友联系感情,登门时手里总要带上点东西以示尊重。但走亲访友本是为了联系感情,表达亲厚之意。如果是为了图“面子”上好看,送些质量没保证的“名牌假货”,不仅不能抬高身价,而且助长了不法商家打着“名牌”的幌子兜售假冒伪劣的商品,扰乱了农村市场,威胁着消费者的健康,这种“好面儿”的行为实在要不得。
本版稿件由本报记者 郭珍珠 陈兴权 咸凯慧 李 锋 季式学 王 超 刘红娇 采写
本版图片由本报记者 王 超 摄
本版策划 郭珍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