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区强化新提拔干部试用期管理

    本报讯 为切实提高选人用人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一直以来,西安区采取“提、促、评、定”四项措施,加强新提拔试用期干部的教育、培养和管理工作,切实保证新提拔干部质量。
    岗前教育提素质。实行任前恳谈,采取区委主要领导个别谈话、重要节点集体谈话等方式,向试用期干部介绍岗位特点,反馈组织考察的情况,指出不足,对新提拔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及加强班子建设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坚持任前培训,对新提拔领导干部进行领导科学、政策理论、区情、廉政知识等方面的集中强化培训。去年以来,共召开集体谈话会议5次,个别谈话28人次;举办新提拔干部培训班2期。
    结对帮带促成长。建立党政“一把手”与新提拔试用期干部帮带“对子”,在业务上给予扶持和帮助,引导试用期干部尽快转变角色,适应本职工作。有计划地安排试用期干部到重要岗位、艰苦岗位上压担子、搭台子,增强其应对复杂局面、解决群众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帮助解决;对思想上出现的问题,积极做好疏通引导,通过提醒、谈心、批评帮助等措施,促其健康成长。
    跟踪考察评实绩。组织部门加强与试用期干部任职单位的联系,强化对试用期干部的日常跟踪考察,研究制订《新提拔区管领导干部回访考察办法》,在任职半年时对新提拔干部进行回访考察,重点了解新提拔干部的综合表现、岗位适应度、群众认可度、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将考察中干部的现实表现、主要政绩等情况记录在案,作为试用期满后是否正式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定期与试用期干部本人谈话,及时发现干部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工作中出现的不足及时纠正,引导试用期干部正确履行职责。
    转正考核定结果。新提拔干部试用期满后,由区委组织部对其进行严格考核,全面了解情况,经考核不合格的干部,免去试用职务,按原职级安排工作;对个别有一些明显不足但目前不影响任职的,由组织部门诫勉谈话。通过转正考核,使试用期成为领导干部通向正式任职的一个再过滤通道,提高干部任用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保证任免质量。 (张兆哲 张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