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镇司法官

——记东丰县那丹伯镇司法所所长刘金海
本报记者 李及肃

    刘金海,东丰县那丹伯镇司法所所长,一名普通的基层司法干部。在同事眼里,他是一个十分要强的人,工作起来总是没日没夜,在一线一干就是28年。在他的带领下,那丹伯司法所多次受到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表彰,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司法所”“全国司法所建设先进单位”和“吉林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辽源市司法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从到那丹伯镇工作的那天起,刘金海便植根于这片沃土。哪里出现矛盾,他便第一时间赶到纠纷现场。经他参与调解的各类家庭、邻里、婚姻、继承、赡抚养等纠纷及民转刑案件500余件,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率为98%。
    2011年2月20日上午8时许,刘金海接到那丹伯镇四方顶村调委会主任陈文学的电话:本村二组村民老五保户王贵因本村一组村民万德龙欠其工资款不给一事闹纠纷。刘金海马上赶往王贵家。在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刘金海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将纠纷化解。
    社区矫正工作是近几年司法行政工作增加的一项新职能。刘金海带领全所人员认真学习《社区矫正管理办法》,在吃透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刘某今年37岁,于2011年12月27日裁定假释,在那丹伯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1年。开始时,刘某情绪很不稳定。刘金海经常与其谈心,随着时间的推移,刘某的思想态度得到了转变,渐渐融入社会。在家整整一年的刘某觉得自己不能就这样下去,想出去创业,但又顾虑重重。今年4月,刘某找到刘金海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刘金海很支持。在刘金海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刘某很快在长春市开了一间豆腐坊,走上了一条成功创业之路。
    司法所是乡(镇)的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负责指导全镇各级普法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这项工作对于刘金海来说非常重要。为此,刘金海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全镇每名调解信息员身上。同时,组织建立了由退休教师、机关干部组成的普法志愿者队伍,利用农闲时节深入村屯将法律知识送到千家万户。
    近年来,刘金海担任那丹伯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常年法律顾问,积极为应聘单位进言献策、提供法律建议。由于每年春季农民手中粮食不能及时出售,导致备耕资金不足,刘金海积极为农业技术推广站提出建议。针对部分缺乏资金的农户,经村委会了解村民情况后,农业技术推广站先将种子、化肥提供给村民,让村民打借条,到秋天卖粮时再还钱,有效解决了这些村民备耕困难问题。同时,也解除了农业技术推广站的后顾之忧。
    28年的风雨历程,28年的基层司法工作实践,28年如一日的工作热情,谱写了一名基层司法干警的高尚敬业情怀。刘金海在履行人民调解、法律宣传、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职能中,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尚品格,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谱写着一个又一个动人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