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我国《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法第347条);

    2、非法持有毒品罪(刑法第348条);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刑法第349条);
    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刑法第349条);
    5、走私制毒物品罪(刑法第350条);
    6、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刑法第350条);
    7、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刑法第351条);
    8、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刑法第352条);
    9、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刑法第353条);
    10、 强迫他人吸毒罪(刑法第353条);
    11、容留他人吸毒罪(刑法第354条); 
    12、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刑法第355条)。


我国有关禁毒的行政法规主要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了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实行特殊管理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吸食鸦、注射吗啡、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等予以处罚。
    3、《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对我国麻醉药品的种植、生产、供应、运输、进出口、使用的管理作了严格规定,同时规定了违反该法的处罚措施。
    4、《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对我国精神药品的种植、生产、供应、运输、进出口、使用的管理作了严格规定,同时规定了违反该法的处罚措施。
    5、《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规定对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
    6、《强制戒毒办法》对我国依法开展禁吸戒毒工作,教育和帮助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戒除毒瘾,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