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开展旅游业服务合同专项检查

    本报讯(记者 赵强)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强化旅游行业的合同守法意识,近日,市工商局对市内多家旅行社进行了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
    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旅行社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组团旅游业务,察看旅游合同内容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霸王条款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内容,并督促经营者认真学习《合同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吉林省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同时,推行并引导旅游经营企业自觉使用2014年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团队境内旅游合同》《团队出境旅游合同》《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等示范文本,营造公平有序的旅游消费环境。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检查旅行社及分支机构12家,检查旅游合同15份,收集旅游业各类宣传单及行程安排20余份,行政指导3家旅行社。
    通过检查,有效制止了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助推了我市旅游市场守法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