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区“三讲三保”规范干部选任管理

    本报讯 今年以来,西安区紧抓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这条主线,细化干部选用工作监督,出台《西安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办法》,实行股级干部任免审核备案制,坚持“三讲三保”,全面提高股级干部管理工作水平。
    严把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关键环节,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要求各单位党组织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核定的内设机构和职数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在选任前,根据股级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提出选任工作意见,并与组织部门进行沟通,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在作出任免决定前,报组织部门履行审核备案手续。同时,建立倒查机制,对“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的严格责任追究。《办法》实施以来,按照新修订的选任条件,否决不符合选任条件干部3人。
    严格日常管理,增强股级干部的素质能力。一方面,抓好股级干部的日常学习、党性教育,实行分组选学,强化自学。同时,依托区委党校和社区干部培训基地,定期组织股级干部集中培训。另一方面,实行谈心谈话制度,由各单位党组织“一把手”定期谈心谈话,及时发现问题,指出不足,关心关注股级干部的实际困难。此外,不断加大股级干部在急难险重任务、挂职锻炼及全区重点工作项目中的选派比例,提高股级干部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坚持凭实绩选干部、用干部,将股级干部的任职经历,作为推荐后备干部的重要参考条件。同时,在选拔推荐副科级干部过程中,重点比较、察看符合条件人选在股级岗位的任职经历和工作实绩。年初以来,新提拔的6名副科级干部全部为实绩突出的股级干部,极大调动了股级干部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在全区树立了良好的用人导向。 (孙雪 张兆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