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司法局筑牢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本报讯 近年来,东辽县司法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主动应对改革发展引发的利益调整“阵痛”,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在建设服务型机关、服务型队伍上狠下功夫,探索出“健全大调解格局、建设高素质队伍、规范工作全流程管理”有效的工作模式。
推进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针对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其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逐年增多,并呈现出跨区域、难协调等特点,东辽县司法局将人民调解触角延伸到交通事故、消费维权、医疗、劳动争议等重要领域,共新建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25个。经过几年的努力,现已初步形成以县(区)、乡(镇)、村(居)调解委员会为主,司法调解组织、行政调解组织、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企业事业调解组织为辅,相辅相成的大调解组织网络。
建立专业咨询机制。在东辽县社会矛盾调解中心建立由律师、法官、各行业相关专业人士等组成的人民调解专家库,接受各类调委会的咨询或应邀参与调解,为纠纷调解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组建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每个调解组织配备3名以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如医学专家、法官、检察官、警官等),以及律师、公证员、企业管理人员等作为兼职人民调解员,为调解纠纷提供专业人才和智力支撑。努力提高调解员的整体素质。采取示范培训、岗位培训、年度培训、观摩交流、现场调解、旁听法院案件审理等多种形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
开展刑事诉讼案件人民调解工作,成立东辽县刑事诉讼案件联合调解委员会。联调委机构设在司法局,从公、检、法、司四部门中挑选业务精、素质高、能力强、经验丰富的科、室、庭、队负责人兼任调解员,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轻微刑事诉讼案件。从2012年4月份以来,共成功调处刑事诉讼案件5起。案件总赔偿金额达38.9万元,有效减轻了司法机关的诉讼压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针对社会矛盾纠纷频发、百姓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认知度有待提高和乡镇交通不便等实际情况,精心设计印制了20000余张“东辽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联系卡”,免费发放到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手中。
组建调解信息员队伍,实行了“网格化”管理。东辽县司法局立足基层网格,组建了4200名的人民调解信息员队伍,使人民调解触角延伸至东辽大地的每一个角落,构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人民调解信息员网格。通过精细管理,精准指导,精心服务,真正发挥了“网格化”模式在人民调解信息员队伍建设和管理中的优势,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把矛盾解决在基层。
两年来,东辽县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纠纷案21027件,无一起矛盾纠纷激化,无民事案件转刑事案件发生,无越级上访事件发生,无群体性事件发生,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组、大事不出乡镇,为全县的社会和谐稳定筑牢了“第一道防线”。 (王安东 薛成龙 王彪)
推进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针对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其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逐年增多,并呈现出跨区域、难协调等特点,东辽县司法局将人民调解触角延伸到交通事故、消费维权、医疗、劳动争议等重要领域,共新建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25个。经过几年的努力,现已初步形成以县(区)、乡(镇)、村(居)调解委员会为主,司法调解组织、行政调解组织、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企业事业调解组织为辅,相辅相成的大调解组织网络。
建立专业咨询机制。在东辽县社会矛盾调解中心建立由律师、法官、各行业相关专业人士等组成的人民调解专家库,接受各类调委会的咨询或应邀参与调解,为纠纷调解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组建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每个调解组织配备3名以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如医学专家、法官、检察官、警官等),以及律师、公证员、企业管理人员等作为兼职人民调解员,为调解纠纷提供专业人才和智力支撑。努力提高调解员的整体素质。采取示范培训、岗位培训、年度培训、观摩交流、现场调解、旁听法院案件审理等多种形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
开展刑事诉讼案件人民调解工作,成立东辽县刑事诉讼案件联合调解委员会。联调委机构设在司法局,从公、检、法、司四部门中挑选业务精、素质高、能力强、经验丰富的科、室、庭、队负责人兼任调解员,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轻微刑事诉讼案件。从2012年4月份以来,共成功调处刑事诉讼案件5起。案件总赔偿金额达38.9万元,有效减轻了司法机关的诉讼压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针对社会矛盾纠纷频发、百姓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认知度有待提高和乡镇交通不便等实际情况,精心设计印制了20000余张“东辽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联系卡”,免费发放到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手中。
组建调解信息员队伍,实行了“网格化”管理。东辽县司法局立足基层网格,组建了4200名的人民调解信息员队伍,使人民调解触角延伸至东辽大地的每一个角落,构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人民调解信息员网格。通过精细管理,精准指导,精心服务,真正发挥了“网格化”模式在人民调解信息员队伍建设和管理中的优势,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把矛盾解决在基层。
两年来,东辽县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纠纷案21027件,无一起矛盾纠纷激化,无民事案件转刑事案件发生,无越级上访事件发生,无群体性事件发生,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组、大事不出乡镇,为全县的社会和谐稳定筑牢了“第一道防线”。 (王安东 薛成龙 王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