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检查我市贯彻实施《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情况

    本报讯(记者 于芯)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促进城市综合功能提升,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4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谷云山率领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及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组成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检查。副市长谭海及市公用事业局、市住建局、市规划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深入南康小区、福寿街、丰寿路、我的家园、市委小区、长寿街、政府西小区、御景豪庭、博纳雅居、山水名苑等地,就全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小区环境卫生治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等方面情况进行了检查。随后,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相关部门关于贯彻实施《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情况汇报,并就全市区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治理情况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对近年来我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市政府及各相关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强化领导,认识到位,市容整治行动迅速,扩大了城市管理内涵,构筑了城市市容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形成了职能部门联动、资源整合的良好局面。检查组希望各职能部门要继续加强常态化管理,加大对马路占道经商现象的整治,提高城市综合治理能力;要认真学习《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增强全民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要探索管理新机制,创新管理新模式,不断提升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整体水平;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完善市容管理服务功能;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城管执法水平,推进城市管理实现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