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西安大队:严控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本报讯 为切实加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有效遏制酒后驾驶交通违法多发势头,交警西安大队紧密结合辖区实际,以全国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建立健全六项长效机制,将酒后驾驶的治理纳入常态化管理。全省集中整治50天行动期间,大队共进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3次,出动警力110人次、警车26台,查处酒后驾车行为3起,有效地震慑了酒后驾车违法行为,降低了辖区交通事故发生率,为辖区创造了良好的交通环境。
    建章立制,对酒驾“零容忍”。结合当前支队组织开展的集中整治活动,明确工作纪律要求,成立由大队长任组长的内部监督小组。监督全体民警从讲政治的高度上来认识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杜绝弹性执法,对存在醉酒、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当拘则拘、当罚则罚,实行“零容忍”,把“不说情”作为一条高压线,坚决杜绝“说情风”。 
    组织学习,提高警员自身防护意识。组织民警集中学习《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对民警进行安全防护集中警示教育,要求全体民警对治理酒驾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执法手段,强化路面管控,集中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组织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及时查纠、震慑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努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同时,学会怎样进行科学的安全防护,杜绝影响人身健康的危险源,避免交通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既保护好自己,又把主要精力投入到集中整治酒后驾驶活动中去。
    加大宣传,建立源头防控机制。大队车宣民警不断延伸宣传触角,深入到社区、街道、商贸区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大力宣传酒后驾车的危害性,努力营造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同时,车宣民警主动深入到辖区企业、商场、酒店等场所,在显眼的过道或者大厅醒目位置张贴“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警示标语,并在餐桌等处放置提示牌,力争从源头上防止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发生。 (刘艳丽 乔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