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3·15”为“365”

本报记者 田蓓蕾


    “3·15”,是广大消费者特别期待和关注的日子。每年“3·15”这一天,工商、质监、食药监等职能部门和消费者协会都会开展多种形式的维护消费者权益活动,为消费者维权。人们也总会在这一天将整整一年被侵权或是被欺诈过的种种感受释放出来,观望着能否得到一些更加客观公正的说法。希望每天都是消费者维权日,将“3·15”变成“365”是广大消费者的殷切期盼。
    变“3·15”为“365”,不仅是人们共同的期盼,更是每个消费参与者责无旁贷的责任;不仅是人们共同追求的目标,更是每个消费参与者严格遵循的道德准则和行为标准。
    从我们身边发生的消费者维权或者被侵权的案例中不难看出,不仅有个别商家利欲熏心的欺诈,更有消费者贪图便宜而自食其果的苦衷。“携手共治,畅享消费”是今年我市开展“3·15”活动的主题。“共治”一词,说明了我市当前消费环境还存在着或多或少需要整治改善的问题和现象,而要彻底解决这些问题就要从根源上下手。根源即思想。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有什么样的思想就有什么样的行动。建立并维护公平、公正、诚信的消费环境,只靠职能部门“查、罚、管、毁”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存在于庞大消费市场中的每个生产者、经营者思想上的净化、观念上的改变和公德上的体现。同时,所有消费者都应该从自身做起,提高警惕和自我保护能力,积极参与到打击消费侵权行为之中,在内心构筑一道侵权“防火墙”,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侵权事件的发生。毋庸置疑,这是一个艰辛而漫长的过程,是每个消费参与者自身利益与道德良知的一场博弈,更是打造诚信社会不可逃避的一个课题。
    变“3·15”为“365”的真正含义并不是365天都在维权,而是365天每时每刻都可以放心、诚信、畅享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