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 有偿?无偿?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自小时候常常哼唱这首歌起,人们就知道捡到东西要归还的道理。千百年来,拾金不昧作为一种传统美德,就是这样在潜移默化中不断传承。然而,在当今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的时代,个别人却渐渐地把本该拾金不昧物归原主的无偿变为了有偿,觉得拾到物品就应该得到报酬。就此,本版就“拾金不昧,有偿?无偿?”作为话题,谈谈那些拾金不昧的事儿,了解一下拾金不昧背后有偿、无偿的社会现象。

为拾金不昧的马大姐“点赞”!
本报记者  季式学
    马大姐是我市某宾馆的保洁人员,在工作10余年间,经常遇到客人退房后,遗留物品的情况,从金银首饰、钱包、手机到重要证件、学费……马大姐每次拾到物品,都会在保管好后,通过前台联系失主,直到失主领走物品,方才安心。2006年9月的一天,马大姐像往常一样打扫客房,在清理床单时,在枕边发现了一张银行卡和一份大学录取通知书,马大姐赶忙跑到前台,将此事反映给值班经理。这时大厅正巧接到了失主的电话,询问宾馆工作人员是否有人捡到银行卡和大学录取通知书。失主称其此卡内的现金是新生报到的学费,钱和录取通知书对其都很重要。但本人已到火车站,火车还有二十几分钟就要开了,来来回回肯定会耽误乘车时间。为了不耽误客人乘车,及时将卡和通知书物归原主,经申请后,马大姐拿好物品连忙打车前往目的地。在火车站候车厅内,马大姐看到了焦急等待的失主小毕。原来小毕家在农村,这笔钱是父母干农活、省吃俭用赚来的血汗钱。他当年考取了某重点大学,因家离市区较远,他提前一天来辽源住下,因赶车着急,不慎将物品落在了宾馆,这笔学费和录取通知书对他来说十分重要。马大姐核实信息后,将物品还给了失主。这时火车正巧到站,小毕顾不上说太多感谢的话,便急匆匆地跑向了站台……
    对于马大姐来说,这样拾金不昧的事儿早已习以为常。但对于小毕这个大学新生来说,马大姐的行为却拯救了他的一生。想必马大姐这面“拾金不昧”的镜子不仅仅照亮了如小毕一样的失主,更会通过这些失主们的行为照亮更多人,使更多人传递这份正能量。

一时大意丢手机 物归原主遇难题
本报记者  赵 强
    市民李先生一直有个心结,新更换的一部价值不足千元的国产手机丢了并不心疼,而是心疼手机里存储着的一些重要信息。
    前不久,李先生和朋友在邮局附近吃完夜宵,已是晚上10点钟左右。“当时街边路人已经很少了,就拦了附近的一辆出租车直接回家了。”李先生说,当时自己坐在出租车的副驾驶位置上,在车上还拿出手机看了一下时间,从邮局打车到自己家不足5分钟的时间。“刚进了自己家门不到1分钟,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随即拿起家人的电话拨给自己的手机号,当时就已经处于关机状态了。”待李先生下楼出去时,载自己回家的那辆出租车早就没了影。
    当晚,李先生坚信自己的手机肯定落在了出租车里,本想着出租车司机如果归还手机,自己必定会表达一份谢意,但是1分钟内就将手机关机的事实却让李先生感到大失所望。由于丢失的手机里存储有重要信息,如果手机找不回来,工作都会受到影响。第二天,李先生来到市公安局报警,在调取了相关路段的视频监控后,找到了这辆出租车。该出租车归属我市某出租车公司,李先生后经过市运管处相关部门查询到了该出租车公司负责人。一波三折后,李先生终于得知了该辆出租车车主的电话号码。
    待联系上了该辆出租车的车主后,车主说晚班是另一名司机开的,他说自己并不知情。然后告知李先生,他联系一下晚班的那名司机,问询一下情况后再给李先生回话。心急如焚的李先生苦苦等待,也未得到那名车主的回应。李先生又一次拨通了对方的电话,对方答复道:“那名司机也没有捡到手机。”而且还说了一大堆理由。
    李先生对此回复结果无可奈何。他向记者表示,出租车司机的这个回复让他很不满意,他坚信是出租车司机捡到了自己的手机。
    和李先生一样将手机落在出租车上的人着实不少,但是能真正找回手机的人却并不多。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我市某律师事务所的张姓律师。张律师表示,出租车司机捡到手机未物归原主,是一种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显然有违传统道德,有的还可能触犯刑法,涉嫌侵占罪;至于司机的行为是否触犯刑法,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根据侵占的具体金额来定。
    贪婪的人,将不义之财据为己有;高尚的人,总是想着物归原主。物归原主,拾金不昧,是一个人高尚品质和崇高社会责任感的体现,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继承与弘扬。

好心人归还失主万元金镯子 不图回报
本报记者  赵
    去年“十一”前夕,东北袜业工业园的员工贾女士拾到一只价值万元的金手镯,将金镯子归还失主。事后,她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不论谁丢了这么贵重的东西,都得挺上火。何况自己要是留下了别人的东西也不会心安。”“要不是贾姐捡到金镯子,通过车间广播问谁丢了金镯子,就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丢的。现在想想,这么贵重的东西,要是真丢了找不回来,我指定得上火好一阵子。这个世界上还是好人多啊!”拿着失而复得的金手镯,秦女士感慨万分。
    贾女士家住一建道口附近。“十一”前夕,贾女士像往常一样赶到单位上班。她在车间外走廊里接了一个电话,就在接完电话正要返回车间继续工作时,眼前出现了一个金光闪闪的物品,她捡起了一看,原来是一只金手镯。
    “这个金手镯很贵重,当务之急就是将金镯子尽早归还给失主,省得人家牵肠挂肚。”贾女士立即闪现出这一想法。因为是早上在单位走廊拾到的,估计也就是本单位里的员工不小心遗失的。于是,贾女士拿着这金镯子先回到了自己的车间,问询自己所在部门的10余人员工看谁丢失了金镯子。由于贾女士刚单位不长时间,对其它车间的员工还不熟悉,便将捡到的金镯子交到单位综合办公室,希望通过车间广播系统找寻到失主。
    不一会儿的工夫,办公室主任带着另一车间的女工来到了贾女士的车间,就有了此前秦女士失金镯而复得、感慨万分的那一幕。事后,秦女士执意要给贾女士酬金并请贾女士吃顿饭以表其谢意。为人和善的贾女士委婉拒绝了秦女士的答谢。她说,不是自己的东西,自己肯定不会留下的。如今,金手镯物归原主,自己心里也就踏实了,更不会要酬金的,算是做了一件好事。
    常言道,心灵是人品的底片,人品是心灵的折射。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体现了一个人的高尚精神境界和优秀的道德情操。贾女士拾金不昧的行为,是其具备了社会、人们所公认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无论时代和社会如何变化,拾金不昧的精神必须永远地继承和发扬下去,传递社会正能量,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也说拾金不昧
本报记者  赵 强
    中国古代民间谚语集《增广贤文》有言:“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如果本就不属于你的财物,就算你想方设法得到了,心里会有愧疚之感,在这里,不得不提一个词——拾金不昧。拾金不昧是常见的道德概念,与见义勇为一样,已经成了当下时代最稀缺的一种精神。然而,何为拾金不昧?该成语最早出自于清代吴炽昌的《客窗闲话·义丐》:“乃呼里长,为之谋宅于市廛,置货立业且表之以额日‘拾金不昧’。”意为强调拾到类似于金钱的贵重物品不保留、不据为己有、不占小便宜高尚行为。
    当今,在拜金主义等不正之风的影响下,一些人在拾到别人遗失的财物后,有的人会占为己有,甚至有的人把拾金不昧的人当作“傻子”一样去嘲笑。其实,人生天地间,做人要堂堂正正,做事要清清白白,没有高尚的人品作基础,不论为人处事还是生活方面就难免会遭受挫折。经常擦拭心灵的灰垢,使自己常处在一种良好心境中,而拾金不昧便是心灵敛聚的一抹灵光,它可以支撑美好社会的骨架,是一座城市、一个社会充满正能量的必要条件。
    古人有云:“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人生一世,做人当自尊自重,让心灵洁净如洗。拾金不昧,体现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承载着厚重的道德荣誉感。有道是,欲生于无度,邪生于无禁。现实中的我们莫要被金钱蒙蔽双眼而昧着良心,更不要被自己的贪婪吞噬了灵魂。我们不能遗忘拾金不昧的精神,从本质上说,这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相互信任的体现。当“拾金者”面临财物的诱惑时,能够坚守做人的本分,守住内心的良知,舍弃眼前既得的利益,这是道德良知和信任的体现。换个角度来讲,失主的财物失而复得后,也必定会心存感激,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也就自然建立起来了。所以,即便一个人生活得再过窘迫贫穷,也要做一名拾金不昧的人,这样才能让灵魂变得富有,并能让心灵收获着积极的快乐,才能拥有一个崇高而伟大的人格。
    如果每个人都能以周围拾金不昧的人为榜样,用道德标准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规范自己的行为,时代的正能量就会越来越强大,我们的社会也变得更美好和谐,我们的城市也会更加充满爱心和温暖!

    本版策划  咸凯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