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源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5年2月4日中共辽源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共辽源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5年2月4日举行。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28人,列席168人。
    市委书记吴兰出席全会并作重要讲话。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及市法院、市检察院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六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回顾总结2014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任务。全会由市纪委常委会主持,审议通过了唐永军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依法依规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了吴兰同志的重要讲话。一致认为,讲话全面贯彻了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实际,深刻分析了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吴兰同志的讲话,充分体现了市委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阐述深刻,意见具体,要求明确,必须认真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过去的一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省纪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全面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坚持铁面执纪,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大查案力度,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坚持从严监督管理,强化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全会指出,当前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树立决战决胜的信念,按照省纪委和市委确定的工作重点,踩着不变的步伐,把握节奏和力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全会强调,2015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和市委部署,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具体规定精神,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以更严的纪律管好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辽源转型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第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政令畅通。强化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坚决查处违反纪律的行为。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七个有之”,要上升到党纪高度来认识和处理,并坚决做到“五个决不允许”,即决不允许在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决不允许以各种名义搞“小圈子”,从事非组织活动;决不允许不负责任地传播小道消息、发表消极议论、转发不良信息;决不允许向党组织隐瞒个人有关事项和重大问题;决不允许擅自脱岗离岗,领导干部离开工作地必须向主要领导或上级组织报告。
    第二,进一步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要求,研究探索县(区)纪委及县(区)以下纪检监察机构职能定位、工作方式和作风转变问题。研究完善市委和县(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健全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制度,完善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制度,制定实施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具体办法。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研究如何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建立派驻机构负责人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约谈、问责制度,加强对驻在部门的监督。
    第三,深入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化市级落实主体责任成果,继续传导压力,向县(区)推进。以“五权”工作为重点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第四,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继续看住一个个节点,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带动作风的整体转变。加强对收红包及购物卡、公车私用和党员干部参赌涉赌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送礼等问题。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对“四风”形成合围之势。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具体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进行问责。
    第五,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要纳入依规惩处的重要内容。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问题频发、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地方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第六,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绝不允许个别人用个别行为来透支纪检监察机关的信用。要践行“三严三实”,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问题,对碌碌无为、不愿作为的干部,坚决采取组织措施,该撤换的撤换、该调整岗位的调整岗位;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干部坚决问责;对作风不正、社会形象不好、不适合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干部坚决调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完善自我监督机制措施,坚决查处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在省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依法依规、从严治党要求,坚定信心,勇于担当,开拓创新,务实重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实现全市转型发展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