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二O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在辽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春刚


    一、2014年的主要工作
    2014年,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积极争创全省一流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3143件,办结12788件,结案率97.3%。
    (一)强化审判职能,服务发展大局
    加强刑事审判。审结刑事案件1341件。突出打击重点,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案件359件,增强群众安全感;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91件,推进反腐败斗争。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依法判处罪犯1778人,促进社会稳定。强化庭审功能,确保公正司法,二审案件开庭率达87%。推进量刑规范化,落实证据裁判原则,坚决防范冤假错案,确保量刑公开适度,提升司法正能量。坚持打防并举,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8条,审结减刑、假释案件315件,扎实开展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平安创建工作,预防和减少犯罪。
    加强民商事审判。审结民商事案件8765件。注重民生权益保护,成立妇女维权、医患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赔偿等合议庭,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4012件,增强群众幸福感。注重保障经济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审结企业改制、破产、股权转让等案件128件,优化投资环境;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审结房地产案件389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推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审结民间借贷案件876件,维护金融秩序。注重促进社会和谐,将辨法析理、服判息诉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的全过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达56%;强化纠纷源头治理,与工商、交管、人社、妇联、卫生等部门建立诉调对接机制,诉前化解纠纷4000余件。
    加强行政审判。审结行政案件138件。探索行政审判新模式,在龙山区法院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实行案件异地审理。完善行政诉讼协调机制,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一审行政案件撤诉率达40%。坚持司法审查与服务保障并重,审结农村土地征收、城市房屋拆迁、重点项目建设等行政案件34件,依法保障我市重点工作顺利开展。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出食品安全、城乡建设等司法建议12条。依法开展国家赔偿工作,审结国家赔偿案件8件。
    加强执行工作。办结执行案件2428件。开展涉金融、党政机关等执行积案清理活动,共清结案件55件。强化执行威慑,共拘留42人次,将32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向社会公开。强化执行联动,建立与公安、金融、房产、工商等部门的协助查控机制。完善执行救助制度,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及时兑现胜诉权益。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强化执行管理。建立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布执行进展情况,增强工作透明度。
    (二)践行群众路线,深化司法为民
    转变司法作风,深化亲民举措。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查找出的25项“四风”表现,逐项整改,确保真查、真改、见实效。重点整治开庭不守时、庭审不规范问题,推行庭审评查及延时开庭告知制度,全方位规范庭审。大力整改“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诉讼引导、限时办结等22项具体措施,努力为群众提供规范高效的诉讼服务。认真做好“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工作,市中院对接帮扶乡镇2个、社区1个,走访慰问困难群众35户,捐款、捐物近10万元。
    加强窗口建设,深化便民举措。全面建成各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制定标准化服务流程,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延伸服务触角,新建36个诉讼服务点并投入使用,构建起“全域覆盖,就近服务”的诉讼服务网络,实现“办事一站式、服务零距离”,受到广泛好评。坚持开门搞审判,开展走进法庭听审判、随案说法活动82次,巡回审判、就地调解、带案下访2478次,登门宣判送达3226次。推行人民法庭“一次到庭结案法”和“立审执衔接”工作机制,力争当事人到庭一次性结案,减轻当事人诉累。
    畅通诉求渠道,深化利民举措。启动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已累计对外发布涉案信息7643条、裁判文书5709份,直播案件庭审1154件,回复群众来信1015件。市中院信息化工作考核评分列全省第一。强化院长接待制度,开通全市统一的院长公开电话和网络信箱,全方位接受和处理群众咨询、投诉、举报,听取意见建议。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共发放司法救助金312万元、减缓免收诉讼费292万元,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三)推进司法改革,维护公平正义
    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健全独任庭和合议庭运行机制,建立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真正还权于法官。实施审判精细化管理,健全办案质量评估体系,实行审判质效时时评查。深化审委会改革,建立审案、听案、评案和问责机制。强化审级监督,完善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分析、排查、通报机制。建立多层级、多途径案例指导制度,促进法律统一适用。我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被省委、省法院列为全省试点,多项改革建议受到充分肯定。
    推进未成年人审判机制改革。完善审判组织,在成立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庭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各类未成年人案件集中管辖机构。改革审判方式,推行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座谈式庭审,实行轻罪诉讼档案封存制度,推动建立未成年人身心保护体系。引入专业力量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庭前社会调查,确保量刑得当、判后矫正有效。设立心理辅导室,对未成年人进行诉讼全程心理疏导,跟踪帮教未成年犯更好地融入社会,避免重新犯罪。
    推进涉诉信访运行机制改革。实行诉访分离,严格诉访分离标准及处理程序,推动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启动网上接访工作,规范信访流程管理,切实解决信访群众实际问题。坚持积案化解和源头治理并重,加大依法受理、依法纠错、依法赔偿、依法救助力度,共接待信访群众1260人次,审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36件,化解涉诉信访案件34件。全市法院信访量同比下降26%,案访比处于全省法院最低位次。
    推进司法拍卖工作机制改革。创新涉诉资产变现方式,实行网上拍卖。全市法院全部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为全省法院第一家,拍品种类涵盖所有涉诉资产,真正实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和“零佣金”,有效杜绝了传统拍卖中串标围标、低拍牟利等问题。网上拍卖开展以来,已成功拍卖涉诉资产50件,为当事人节省佣金53万元,受到当事人和网民的一致好评。
    (四)狠抓自身建设,锤炼过硬队伍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干警坚守法治,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提升班子战斗力。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设立党建专用经费,强化党建工作责任,构建常态机制。强化法院文化引领,激发干警活力,塑造法官高尚品质。
    狠抓司法能力建设。完善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对审判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司法辅助人才实行分类管理,实现优秀人才有序流动。完善教育培训机制,选任资深法官组成教学师资库,通过视频培训、分类辅导等形式,共举办讲座15期,培训667人次,选派77人次赴外培训学习。完善法官业绩考评机制,开展庭审评议、法律文书评选、司法警察体能达标等活动,全面提升业务技能。强化调研宣传工作,编发期刊《辽源审判》4期、《辽源日报》“法苑”专版4期,有26篇学术论文在各类期刊发表、8篇获省级以上奖励。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各项廉洁从政规定,完善公务接待、警车使用、会务管理、文件印发等制度,推进作风转变。建立两级法院统一的投诉举报平台,形成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深化警示教育,将廉政提醒、告诫、谈话贯穿于干警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强化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促进司法规范化。健全违纪违法线索受理机制,实行案件统一管理、集中核查。建立过问案件全程留痕制度,强化办案责任。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有案必查、查实必究,共处理违法违纪干警2人。全市法院纪检投诉量同比下降20%。
    (五)自觉接受监督,提升司法公信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联络工作普遍化、常态化,共邀请代表视察工作、观察庭审、参与听证、列席审委会171人次;召开座谈会8次;发放征求意见函261封;走访代表210人次。拓宽联络渠道,在“辽源法院网”开设代表意见建议专栏,实行日常工作定期通报、重大事项随时报告制度。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审议了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宝贵意见。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形成了报告、反馈、整改的良性运行机制。自觉接受检察监督,审结抗诉案件39件,其中维持原判3件,改判、发回重审5件,调解、撤诉等31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市中院年初、年中两次开门纳谏,向600余名当事人、律师、人大代表当面征求意见、当面接受评议。切实做好特邀监督员工作,定期召开座谈会,广泛征询群众意见。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通报法院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共同维护公平正义。
    2014年,全市法院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市中院荣获全市模范单位称号,东丰县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有10个集体、23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王宝胜同志被授予全国“最美基层法官”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各位代表、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面对成绩,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有的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不高,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尚未根除,司法为民的措施还需改进,在适应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上还有差距;法官的整体素质、司法能力还有待提升,个别法官作风不实、执法不严,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仍有薄弱环节;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进程中,如何发挥辽源法院先行先试作用面临新的挑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年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5年的工作安排
    2015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信为重点,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认真贯彻市委和上级法院工作部署,不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更新的理念、更强的能力、更高的水平、更好的形象做好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更加扎实地抓好执法办案
    牢牢把握人民法院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中肩负的重要职责,找准审判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连接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惩治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健全防范冤假错案机制,切实保障人权。正确发挥裁判功能,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冲突,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增进社会和谐。完善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丰富行政审判方式,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执行工作快速反应和联动威慑机制,提高执行工作实效,树立司法权威。
    (二)更加积极地践行司法为民
    统筹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公开,形成全面、全程、实质性的阳光司法格局。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强化诉讼调解,深化诉调对接,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扩大司法民主,畅通民意沟通表达渠道,尊重和保障人民陪审员、律师依法履行职责。细化司法便民举措,优化诉讼服务中心功能,抓好巡回审判、简案快审工作,完善司法救助制度。
    (三)更加深入地推进司法改革
    积极谋划新一轮司法改革举措,全面完成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任务。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强化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稳妥实施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完善法官选任机制,建立法官员额制度,深化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管理改革。推进未成年人案件、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推动涉诉信访制度改革,提高涉诉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四)更加有效地提升队伍素质
    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活动,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优化班子结构和素质。抓好法院党建工作,完善“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党建工作格局。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增强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提升法院文化品质。抓好司法廉洁教育,全面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五)更加自觉地接受各界监督
    完善接受人大监督机制,认真做好年度报告和专项报告工作,健全人大代表联络、代表建议办理制度。完善接受民主监督机制,加强与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沟通。完善接受检察监督机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完善接受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特邀监督员的作用,注重听取基层群众意见;重视新闻舆论监督,不断提升法院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