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调查走进百姓生活 服务经济发展
——纪念第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
2013年9月20日是第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这是中国统计的重大节日。为了全面建设“面向用户、面向基层、面向调查对象”的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国家统计局辽源调查队秉承着第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主题—“统计为您服务”,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活动。以介绍统计调查工作为重点形式,切实打造“阳光统计调查”,让社会公众更多地了解和支持统计调查工作,共促统计调查事业发展,从而实现统计调查更好地服务决策,服务发展,服务民生。
国家统计局辽源调查队简介
国家统计局辽源调查队是国家统计局派出的正处级机构,具有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独立上报统计调查结果。
调查内容: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原材料、能源、动力等中间产品的购买者价格调查,采购经理企业调查,规模以下固定资产投资和资质以外建筑业企业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贸易、住宿及餐饮业企业调查,服务业经营活动调查,居民消费品和服务项目价格调查,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城市社会经济情况调查及其他社会经济监测调查等。
服务宗旨:以科学的调查网络为依托,以丰富详实的调查数据为根基,以快速高效的调查方式为优势,深入实际,广泛调研。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重点,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统计调查服务为宗旨,全力为党政领导科学决策提供详实的调查信息,为民生发展、百姓生活发布可靠的调查数据,并积极承接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单位及社会各界委托开展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调查、分析、咨询及专题研究。
《统计法》相关规定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不受侵犯。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不得有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统计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对其负责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统计人员进行统计调查时,有权就与统计有关的问题询问有关人员,要求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资料并改正不真实、不准确的资料。统计人员进行统计调查时,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颁发的工作证件;未出示的,统计调查对象有权拒绝调查。
统计调查对象的职责和义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
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工作
调查目的——客观监测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和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生活质量,更好地满足研究制定城乡统筹政策和民生政策的需要,为国民经济核算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权重制定提供基础数据。
样本分布——辽源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摸底样本共涉及11个社区、4个村,1912户居民家庭。现有的常规样本在摸底样本中每个社区和村各抽选10户,共150户,其中城镇110户,农村40户。
调查对象及内容——住户调查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住户,既包括城镇住户,也包括农村住户。主要包括居民现金和实物收支情况、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居民家庭食品和能源消费情况、住房和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情况、社区基本情况以及其他民生状况等。
数据采集——数据采集包括现场调查、数据录入和初步审核。住户调查采用日记账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采集基础数据。
数据发布——住户调查结果数据按年度和季度发布。季度主要发布居民现金收支数据,其余数据按年度发布。
居民消费价格调查工作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是度量消费商品及服务项目的价格水平随时间而变动的相对数,反映居民家庭购买生活消费品和服务项目费用价格水平的变动趋势和程度。
居民消费价格调查目的——观察居民生活消费品及服务项目价格的变动对城乡居民生活的影响,为各级党政领导掌握居民消费状况,研究和制定居民消费价格政策、工资政策以及为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有消除价格变动因素的不变价格核算提供科学依据。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还是反映通货膨胀的重要指标。
调查的内容——按用途划分为八大类,包括食品类、烟酒类、衣着类、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交通和通信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居住类。
数据采集方法——市场价格数据采集采取定时、定点、定人的调查方法。每月逢5、逢10有调查员到调查网点进行现场价格采集,采用手持数据数据采集器即时采集价格、及时上传数据。
调查网点分布——辽源市调查网点数量为114个,涵盖各大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各服务项目收费网点等,分布在龙山区和西安区商业繁华地段,共计674个调查规格品。
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工作
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含义—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简为PPI)是反映工业产品价格变化趋势和变动幅度的统计指标,是工业企业的产品价格在不同时间和空间条件下平均变动的相对数。
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作用——及时、准确、科学地反映各工业行业产品价格水平及其变动趋势和幅度,为国民经济核算、计算工业发展速度、宏观经济分析和调控、理顺价格体系等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
调查方法及内容——采用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重点调查将全部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列为调查对象,采用主观选样的方法选择调查企业;典型调查是把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企业作为抽样对象,采用随机抽样的调查方法。调查内容主要是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和购进价格及相应的基期价格。
样本分布——辽源市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统计调查样本涵盖两县三区109家企业,包括 26个工业行业大类,83个基本分类、139个调查产品。
固定资产投资价格调查工作
调查目的——及时、准确地反映全社会及各类工程固定资产投资中涉及的各类投资品和取费项目价格的变动趋势和变动幅度,消除按现价计算的固定资产投资指标中的价格变动因素,真实地反映全社会及各类工程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速度、结构和效益,为国家及各部门科学地制定、检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进行国民经济核算提供科学的、可靠的依据。
调查范围——具有固定资产投资经济活动的各类建设法人单位、施工单位(包括建筑、安装施工法人企业和装修装饰法人企业)及相关部门(包括土地管理部门、建设管理部门、银行等)
调查方式及内容——固定资产投资价格调查是一种非全面性调查,采用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内容包括构成当年建筑工程实体的钢材、木材、水泥、地方建筑材料、电料、化工材料等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以及作为活劳动投入的劳动力价格(单位工资)和各种施工机械使用价格;设备工器具购置和其他费用投资价格。
规模以下工业调查工作
调查目的——反映规模以下工业的基本情况和基本总量。
调查范围——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和全部个体经营工业单位。
调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和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支出、营业利润、税金总额、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从业人数、能源消耗等主要经济指标。
抽样方法——企业子总体中有企业名录的部分采用一阶段分层随机抽样,没有企业名录的企业和个体工业子总体采用分层随机整群抽样方法。对整群样本内部的个体工业单位和非目录企业进行全数调查。
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
调查目的——建立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制度,实现对市(县)主要粮食作物的直接调查、直接上报、直接推断,及时、准确地反映市(县)粮食的播种和收获情况,为国家制定粮食政策和对粮食生产的分级管理服务。
调查范围及对象——调查范围是享受国家财政奖励的粮食生产大县(市、区、旗)和《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确定的产粮大县。吉林省共涉及44个市、县(区),880个行政村,4400个地块。其中,国家调查县20个,非国家调查县24个。辽源地区共涉及60个行政村,300个地块。调查对象是全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全部农业生产经营者,包括农业生产经营户和生产经营单位,但不包括军事、司法、教育等系统的涉农单位。
调查内容——主要粮食作物稻谷、玉米的播种面积和单位面积产量,并对其他小品种粮食作物的面积和产量的进行统计估计,推算出全年粮食产量。其中,面积调查采用国家农作物对地调查方法进行。
主要畜禽监测调查工作
调查目的——畜产品是菜篮子工程的主要内容,抓好畜牧业生产,保持主要畜产品的合理价格水平,对稳定市场供应、满足消费需求具有重要意义。为及时准确反映全国畜牧业生产发展情况,为党和政府制定畜牧业发展政策,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调查对象及内容——调查对象是市辖区内猪牛羊禽生产经营单位、规模养殖户以及抽中的村民小组(普查小区)的所有农户,或抽中的行政村(普查区)中的猪牛羊禽养殖调查户。调查内容包括畜禽(猪、牛、羊、禽)存栏、出栏、产品产量及出售价格等情况。
采购经理调查工作
调查目的——为了编制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和非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加强对国民经济活动的监测与预警能力,为国家宏观调控和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参考依据和咨询建议。
调查内容——调查内容包括制造业企业和非制造业企业的采购经理(或企业运营负责人)对企业采购及生产(业务)、订货(客户需求)、库存和价格等相关业务情况的判断。
调查方法——辽源市共有制造业样本企业18户,非制造业企业10户,调查以全国为总体,采用分层PPS抽样方法,调查时间为每月22-25日,通过互联网直接报送。
服务业小微企业监测调查工作
调查目的——为反映我国服务业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经营环境,为政府宏观经济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调查范围——包括辖区内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9个行业大类。调查内容包括部分服务业行业小微法人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状况、经营环境、遇到的困难及建议等。
调查方法——深入小微服务业企业填写《服务业小微企业调查表》,期别为年度报表和每年1月至5月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