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

    本报讯 日前,省政府召开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会上,我市被评为“全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这也是我市连续3年获此殊荣。
    近年来,我市通过简化救助工作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救助标准、促进公开公正等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工作,努力提高群众满意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龙山区、西安区通过改建、新建等方式,在全省率先建立起社会救助“一站式”服务大厅,最大限度地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社会救助方面的“一站式”咨询、投诉和审批等事务性服务。
    为切实加大对城乡困难群众的保障力度,我市已连续5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目前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426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2462元,分别较6年前提高了86.8%和105.1%。 (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