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

    本报讯(记者 于芯)1月7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春芝,副主任李贞和、王宏坤、谷云山、林树芬、曲晓波,秘书长刘宝章及委员31人出席会议;副市长吴宏韬,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由宋春芝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辽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通过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审议通过了辽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审议通过了辽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审议通过了辽源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审议通过了2015年辽源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审议稿);接受了省人大代表辞职;补选了省人大代表;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宋春芝作重要讲话。她指出,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年共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5项,开展视察检查9项,跟踪监督4项,专题调研7项,圆满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机关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在推进工作创新、增强监督实效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绩。
    宋春芝强调,要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加强学习,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思想认识切实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履职尽责,在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推动改革发展和法治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各相关委室要明确工作任务,做好前期的调查研究,做好文件的起草工作,积极出谋划策,群策群力,不断推动2015年工作再上新台阶。
    就做好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的筹备工作,宋春芝要求,要增强责任感,始终保持高度的工作责任心,积极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会议如期胜利召开;要明确责任,做到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无缝对接,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做好有关报告的前期审查工作,保证审议质量;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营造清新简朴的会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