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全面开展住宅小区违法建筑乱堆乱放专项整治活动
本报讯(记者 田蓓蕾)为巩固我市创建省级卫生城成果,提高人民群众整体生活居住环境,11月10日,我市全面开展住宅小区违法建筑、乱堆乱放专项整治活动。活动分为调查摸底、宣传发动、自行整改、集中清理4个阶段,并逐一进行整治,至12月末结束。
副市长谭海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要求进一步加强整治力度,突出抓好全市范围内违法建筑清理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全市、区、社区违法建筑治理三级工作体系,全面运用法律资源,整合行政管理手段,优化查处工作机制,依法集中整治一批社会矛盾突出、安全隐患大、群众反响强烈的违法建筑;各社区、物业企业要不断加强对辖区内的日常管理,加大违法建筑的主动巡查发现力度,加强巡查记录和统计上报工作;进一步掌握政策内涵,深入贯彻落实《辽源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各区要将物业管理作为民生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研究制定住宅小区(楼房)长效管理措施考核办法,实现检查考核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督导物业服务企业规范服务,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积极推广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委会“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及时开展业主自治管理等模式,严格坚守并执行“无物业管理小区”属地化管理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形成小区内违法建筑清理的工作合力,加大宣传力度、协调力度、督查力度,站在服务民生、服务发展的高度克服困难、尽职尽责,全面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工作,使全市物业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副市长谭海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要求进一步加强整治力度,突出抓好全市范围内违法建筑清理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全市、区、社区违法建筑治理三级工作体系,全面运用法律资源,整合行政管理手段,优化查处工作机制,依法集中整治一批社会矛盾突出、安全隐患大、群众反响强烈的违法建筑;各社区、物业企业要不断加强对辖区内的日常管理,加大违法建筑的主动巡查发现力度,加强巡查记录和统计上报工作;进一步掌握政策内涵,深入贯彻落实《辽源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各区要将物业管理作为民生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研究制定住宅小区(楼房)长效管理措施考核办法,实现检查考核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督导物业服务企业规范服务,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积极推广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委会“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及时开展业主自治管理等模式,严格坚守并执行“无物业管理小区”属地化管理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形成小区内违法建筑清理的工作合力,加大宣传力度、协调力度、督查力度,站在服务民生、服务发展的高度克服困难、尽职尽责,全面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工作,使全市物业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