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强化检疫监督 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
本报讯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东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坚持开门搞活动、虚心听取群众意见,着力在转变作风、服务群众、办好惠民实事上下工夫,全面加强和改进动物卫生检疫监督工作,全力保证全县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东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针对养殖户到申报点申报路途远很不方便和容易存在检疫不到位的死角问题,为42名产地检疫人员每人印制了一盒报检卡,将检疫员姓名、联系电话和负责检疫项目印在上面,发放给所有养殖户,畜禽出栏时养殖户可以直接电话报检。同时,投资30多万元维修了大阳、杨木林、那丹伯3个检疫分所,在每个乡(镇)又增设了一个申报点,购置了14台电脑及检疫出证的相关配套设备,进一步方便了养殖户申报检疫。与县联通公司合作,为各乡(镇)畜牧站的兽医配备了66部动监E通客户终端系统,可以在养猪户将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后,直接拍照上传到省畜牧、财政部门,享受补助资金,减少了中间环节,极大方便了养殖户。
以往在审查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是否合格时,检疫人员都是等到养殖场建完后,才到现场进行检查考核。东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养殖户建场之初即派人到现场按照审查条件要求帮助规划、指导、设计,既缩短了审批时限,又使养殖场能符合要求、达到标准。针对制度缺位问题,研究制定了新的制度,即《动物屠宰检疫制度》、《屠宰场(点)动物检疫员岗位责任制》、《后勤管理制度》等11项制度,规范了检疫监督执法人员的行为,确保文明、公正执法,树立了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同时,针对养殖户畜禽养殖数量快速增加,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成为一大难题的实际,在做好执法监管工作同时,积极帮助养殖户(场)设计湿化池、联系焚烧炉。鹏翔牧业公司是东丰县肉鸡养殖、加工、销售的省级龙头企业,每年养殖基地的病死鸡都在15万只左右。虽然公司建了几处湿化池,但由于死鸡数量太大和东北地区的气候原因,发酵降解的速度慢,根本处理不过来。东丰县动监所领导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主动带领分管所长、有关科室科长深入企业,帮助规划设计了一个处理厂,目前正在做前期申报审批工作。
面对畜产品安全监管面广、线长、监管不能全覆盖的实际,东丰县动监所不断加大产地检疫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力度,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全面实行产地检疫报检制度,确保报检率达到100%;认真做好定点屠宰检疫,严把屠宰检疫关,动物凭动物免疫标识和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进入屠宰场,进行宰前检疫、宰后检验,在屠宰环节做到全面实施同步检疫,不漏检、不误检。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动物产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切实加强市场、屠宰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严防病死动物和病害产品流入市场、流上餐桌,确保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组轩)
东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针对养殖户到申报点申报路途远很不方便和容易存在检疫不到位的死角问题,为42名产地检疫人员每人印制了一盒报检卡,将检疫员姓名、联系电话和负责检疫项目印在上面,发放给所有养殖户,畜禽出栏时养殖户可以直接电话报检。同时,投资30多万元维修了大阳、杨木林、那丹伯3个检疫分所,在每个乡(镇)又增设了一个申报点,购置了14台电脑及检疫出证的相关配套设备,进一步方便了养殖户申报检疫。与县联通公司合作,为各乡(镇)畜牧站的兽医配备了66部动监E通客户终端系统,可以在养猪户将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后,直接拍照上传到省畜牧、财政部门,享受补助资金,减少了中间环节,极大方便了养殖户。
以往在审查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是否合格时,检疫人员都是等到养殖场建完后,才到现场进行检查考核。东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养殖户建场之初即派人到现场按照审查条件要求帮助规划、指导、设计,既缩短了审批时限,又使养殖场能符合要求、达到标准。针对制度缺位问题,研究制定了新的制度,即《动物屠宰检疫制度》、《屠宰场(点)动物检疫员岗位责任制》、《后勤管理制度》等11项制度,规范了检疫监督执法人员的行为,确保文明、公正执法,树立了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同时,针对养殖户畜禽养殖数量快速增加,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成为一大难题的实际,在做好执法监管工作同时,积极帮助养殖户(场)设计湿化池、联系焚烧炉。鹏翔牧业公司是东丰县肉鸡养殖、加工、销售的省级龙头企业,每年养殖基地的病死鸡都在15万只左右。虽然公司建了几处湿化池,但由于死鸡数量太大和东北地区的气候原因,发酵降解的速度慢,根本处理不过来。东丰县动监所领导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主动带领分管所长、有关科室科长深入企业,帮助规划设计了一个处理厂,目前正在做前期申报审批工作。
面对畜产品安全监管面广、线长、监管不能全覆盖的实际,东丰县动监所不断加大产地检疫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力度,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全面实行产地检疫报检制度,确保报检率达到100%;认真做好定点屠宰检疫,严把屠宰检疫关,动物凭动物免疫标识和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进入屠宰场,进行宰前检疫、宰后检验,在屠宰环节做到全面实施同步检疫,不漏检、不误检。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动物产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切实加强市场、屠宰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严防病死动物和病害产品流入市场、流上餐桌,确保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组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