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市场监管部门“3·15”维权行动见成效

我市市场监管部门“3·15”维权行动见成效


    本报讯(记者 李兆楠 王伟印 孙嘉筱)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积极行动,针对消费者的投诉,迅速响应、公正处理,有力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一起投诉案件。张女士通过12315来电反映,在步行街某家电城参加以旧换新补贴活动购买了一台洗衣机,花费9400元。因商家未能及时送货,张女士表示想要退货遭到商家拒绝。在与商家协商无果后,随即拨打12315电话要求维权。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与张女士取得联系,并立即赶往现场了解情况。过程中,执法人员始终秉持“民生之事无小事”的态度,在依法依规处理问题的基础上,力求做到合情合理、公平公正。在执法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成功退款9400元,维护了张女士的合法权益。
    市市场监管局龙山分局副局长敖然对记者说:“在日常工作中,像这样投诉的案件还有很多。面对投诉,我们会迅速启动处理机制,对投诉内容进行分类、核实。针对消费纠纷类的投诉,我们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努力维护消费者权益,确保消费者的每一个合理诉求都能得到妥善处理。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要求涉事商家进行整改;涉及严重违法行为的,我们将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罚。”
    据了解,我市现在涉及食品安全和服装鞋帽类的投诉比较多,主要集中在食物中混有异物、购买商品已过保质期、食物中有明显异味、食品外包装标签标识不合格、衣物鞋子质量差以及退换货售后等问题。针对投诉举报反映的食品异物、过期食品、异味及标签标识不合格等突出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餐饮企业、食品销售商的巡查频次与抽检力度,尤其加强对学校周边、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的监管,督促商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食品追溯体系,从源头保障食品安全;针对投诉举报反映的服装鞋帽类、物品商品质量等问题,加强对生产、流通环节的质量把控,对反映出现问题较多的商超、行业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质量随机检测、定点检查,及时公布抽检检查结果,并对质量不合格商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今年以来,12315平台共接收投诉、举报、咨询2666件。其中,投诉1908件、举报664件、咨询94件。通过开展维权行动和宣传活动,我市消费者消费安全意识得到显著提升,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关注商品质量,勇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监管部门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此外,“3·15”期间,我市市场监管部门还在世纪步行街开展以“共筑满意消费”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下一步,将陆续开展“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百姓点检日”、放心消费创建、餐饮行业诚信经营等系列活动,积极引导经营主体主动承担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责任,提升诚信经营意识,促进各类消费业态、模式规范发展,保障全体消费者享有平等的消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