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日在辽源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余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严格依法、实事求是、遵循规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迈出更加坚实步伐。
一、紧扣振兴任务,充分践行法治护航发展
坚决扛起为大局服务的职责使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用政治视角、政治思维、政治效果来审视具体案件,依法起诉危害意识形态安全犯罪26人。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办理涉恶犯罪2件12人,针对相关行业治理同步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6件,均获采纳。积极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诉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64人,起诉多发性侵财犯罪293人。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对涉缅北电诈案件全部提前介入,起诉138人,均被作出有罪判决。对轻微犯罪或具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宽,不批捕251人、不起诉333人。
全力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34人、起诉165人。市检察院在办理两家企业合同纠纷申请监督案中,依职权开展调查核实,发现二审法院采信变造的证据导致错判,依法发出再审检察建议,该案已改判。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对久侦不结的7件刑事“挂案”全面清理。针对社区矫正对象请假赴外地生产经营审批时间长等问题,会同市司法局完善审批监督程序。
全力服务乡村全面振兴。主动融入市委“三农”工作部署,建立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检察工作机制,在耕地保护、粮食安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领域持续发力。开展农资安全专项监督,起诉制售伪劣化肥、种子犯罪5人,发出检察建议6件,推动农业农村部门、乡镇政府对农资商店违规经营等问题全面整改,切实保障春耕生产。守牢耕地保护红线,两级院检察长带案巡查61件次,助力86亩林地耕地及时修复。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非法侵占农用地案件中,强化公益诉讼和刑事检察一体履职,既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又推动市生态环境局与该行为人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开展磋商,实现受损耕地快速复垦。东丰、东辽县院在春秋两季会同水利、乡镇政府等部门现场磋商,督促村屯河道治理,合力推进和美乡村建设。
全面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不断深化监检衔接,与市监委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60人,已起诉39人,其中起诉行贿犯罪12人,受理和起诉案件数量与前三年总和相当。对检察办案中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向监委移送3件4人,其中2件2人已提起公诉。加大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力度,市检察院增设检察侦查机构,受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直接立案侦查的某公安人员滥用职权案,已被作出有罪判决。
二、坚定人民立场,主动回应群众法治期待
始终把群众身边小事作为检察大事,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切实让检察为民可感受、能体验。
着力守护群众身边安全。加强食药安全领域深层次治理,严惩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起诉136人。开展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针对鲜肉市场违规使用“生鲜灯”问题,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履行职责,全市168家商户完成整改。结合履职办案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对寄递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加强监管、堵塞漏洞。市检察院从22件妨害药品管理罪案件中发现,有16人无行医资质非法为他人注射肉毒素,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监管,推动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诉源治理延伸。
全面化解矛盾防范风险。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完善首办负责、信访专员和领导接访制度。认真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逐案确定包保领导,明确属地管辖,防止风险外溢。对刑事申诉、立案监督、国家赔偿案件坚持每案必评、反向审视,回应当事人合理诉求,推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发挥公开听证释法说理作用,邀请人大代表、社区网格员等参加公开听证216件次,其中上门听证30件次,努力把化解工作做到群众家门口。
坚决守护未成年人法治蓝天。坚持零容忍立场,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24人、起诉49人。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起诉未成年人犯罪44人,对罪行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的附条件不起诉19人,同步进行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做到精准帮教、精准惩戒。坚持对涉未成年人案件一案多查、多案联查,针对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租车、文身服务等问题,督促公安、交通等部门整改,依法督促医疗机构等单位履行法定义务,推动司法保护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五大保护”协同发力。开展“检教同行,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160余名中小学师生走进检察机关,近距离感受法治的力量与温暖,开展“法治列车进校园”定制式法治教育,走进41家学校,覆盖师生2万余人。
坚定维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诉讼能力弱”的群体有效行使诉权,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37件,以检察和解推动案结事了的辽源做法被最高检推广。强化对因案致困的受害方司法救济,联合民政、妇联等部门开展民政救济、社会救助4人,不断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更好衔接。强化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保障,西安区院在办理一起破坏军婚案时,主动走访所属部队,及时通报案情进展,依法保护军人权益不受侵害,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三、坚守宪法定位,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始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加大检察监督力度,完善法律监督方式,努力让司法公正与群众满意同频共振。
强化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坚持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法理情相统一,建立刑事检察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机制,完善线索核查、调查取证等程序。东丰县院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时,自行补充侦查发现在案犯罪嫌疑人系为他人“顶包”,依法予以纠正,包庇者和肇事者均获罪。深化刑事审判监督,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2件。加大刑事执行监督力度,对看守所混管混押等问题发出监督意见43件,对法院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不当书面纠正2件,对判决已生效的罪犯未交付社区矫正和未依法交付执行的问题向法院发出监督意见30件,上述意见均被采纳。
强化民事检察精准监督。持续深化民事生效裁判、审判违法和执行活动监督,规范适用调查核实权,准确厘清法律事实,监督纠正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违法案件42件,对民事生效裁判提请省检察院抗诉2件获支持,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力度,与公安、法院建立线索移送、会商研判等机制,办理房地产、民间借贷等领域虚假诉讼监督案件5件。抓实对事监督和对人监督,东辽县院办理的李某与保险公司合同纠纷虚假诉讼案,监督纠正民事生效裁判,将涉嫌诈骗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现已移送审查起诉,形成打击虚假诉讼合力,该典型案例在全国检察机关交流。
强化行政检察有效监督。秉持穿透式监督理念,在监督行政生效裁判案件时,同步监督行政行为,督促行政机关纠正程序违法问题,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监督涉某县政府行政登记争议生效裁判案时,市检察院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同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商品房预售监管漏洞,向住建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职。聚焦公安交管、交通等部门执法不规范问题,加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发出的监督意见均被采纳。强化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对刑事案件中应受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依法发出检察意见。
强化公益诉讼检察规范监督。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等15个法定领域,持续深化“小案快办”机制,充分发挥诉前程序督促作用,行政机关对51件诉前检察建议、68件诉前磋商案件全部按时整改,以更高效率、更低成本实现更好司法效果。与市人大建立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根据代表建议办理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省级大要案。对飞线充电、电动车进楼等公共安全隐患开展专项监督,为市人大出台《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提供实践案例。针对群众反映的市区公共交通设施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市检察院通过调查取证,在公开听证会上充分听取各方代表意见,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在市政府支持下,督促交通部门牵头整改,增设公交站亭站牌32处、公交专用道2条。以大数据赋能水资源保护,通过涉水行政处罚等基础数据建立的“益水护源”类案监督模型,在最高检大数据法律监督管理平台上推广使用。
四、坚持强基固本,着力锻造过硬队伍
时刻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以永远在路上的自觉和坚定,一体加强政治能力、业务素能和职业道德建设。
坚定不移筑牢政治忠诚。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12次,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按照民主集中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25次。全面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培训“第一课”机制,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检察实践。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开展政治铸魂、业务提升、人才培优等强基工程,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市检察院公益诉讼“益心向南”品牌获评全省检察文化品牌“双优”称号。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始终坚持严的基调,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廉政风险排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引导检察人员坚决抵制“人情社会”“圈子文化”腐朽思想。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市检察人员主动填报过问办案等情形261件,实现院领导、中层干部、一般干警全覆盖填报,让有问必录成为自觉。
持之以恒强化素能建设。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常规抽查、交叉互查,一体抓好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统筹推进管案管人。深化人才强检战略,大力培育领军型、专家型、全科型人才,33名检察官入选全省检察人才库,占员额检察官的41.7%,2人获评全省案管业务竞赛“标兵”“能手”称号。刑事检察2个专案组、5名干警被评为全省优秀集体和个人,东辽县院第二检察部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1人被记个人二等功,1人荣获检察机关唯一的“吉林省劳动模范”称号。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专题报告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规范办理代表议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工作254件次。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律师现场阅卷472件次,提供异地和互联网阅卷55件次,依法听取律师意见,在接受监督中不断提高办案质效。
各位代表,回望2024年,全市检察工作稳步向前、持续提升,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成绩是信心,问题是方向。我们深知,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视野还不够开阔,精准界定实质法律关系的能力仍需提升,以自我监督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的制度机制有待完善。对此,我们将知难克难、久久为功。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辽源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攻坚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市委全会目标任务,准确把握检察改革要求,坚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持续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我们将牢牢把握党的绝对领导这个根本保证,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不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我们将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一区四转型”战略全局,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更好服务高水平安全和高质量发展。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回应人民呼声,维护人民权益,接受人民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们将坚决扛牢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增能,以队伍新面貌推动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各位代表,检察人深知,使命在肩,实干为要。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求真务实、奋勇争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助力辽源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