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金

张 金


    张金(1909—1981年),原名陈润田,河北省永年县小龙马乡何营村人。1929年春,逃荒至西安县,在西安煤矿大成二坑下井刨煤为生。
    1930年冬,中共满洲省委派杨文清、杨殿清、郑大庆到西安县建立了中国共产党西安煤矿特别支部,他们以煤矿工人身份作掩护,在矿工中开展工作。在西安特支书记杨文清的帮助教育下,张金逐渐觉醒并开始接触共产主义思想。1932年2月,西安特支组织大成矿工人罢工,抗议日伪统治者降低矿工工资,张金作为矿工骨干参与并组织罢工。
    1932年4月,经杨文清介绍,张金秘密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西安特支发展的第一批党员。1932年冬,张金被选为中共海龙中心县委委员。1933年4月,杨文清调回中共海龙中心县委,张金接任第二任中共西安煤矿特别支部(以下简称西安特支)书记。张金主持西安特支工作期间,多次领导工人罢工,积极开展抗日宣传和爱国主义教育,发展党员3名,吸收抗日救国会会员10余名,青年团员10名,其中有的被推荐到抗日队伍直接参加武装斗争。同时,张金领导西安特支为抗日武装筹集经费,购置药品、医疗器械及其他各类物资,秘密送到抗日联军手中。
    1933年7月,按照中共海龙中心县委指示,张金离开西安煤矿到苏联学习。1934年初,进入苏联东方劳动大学学习。1938年,毕业回国,历任中央党校合作社主任、西北青年救国会干事、南泥湾青年农场场长、边区光华农场党支部书记等职务。
    1945年,张金被派回东北,先后任黑龙江省拜泉县委委员、建国联合会主任、黑龙江省政府建设科科长、神树工矿办事处主任、北安电业局副局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国电业工会东北区委员会主席、中国电业工会副主席、中国水利电力工会全国委员会副主席等职务。1981年2月26日,在北京病逝,终年7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