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西安区委第四轮巡察完成进驻

十届西安区委第四轮巡察完成进驻


    本报讯 按照西安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4月23日,十届西安区委第四轮巡察的2个巡察组完成对7个区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巡察进驻工作。在进驻动员会上,区委各巡察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通报了巡察任务和总体安排。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区管干部、下一级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问题举报,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以及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举报,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均设立联系信箱、接访地点和举报电话,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问题和情况。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十届西安区委第四轮巡察各巡察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