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龙山区委第四轮巡察完成进驻
十届龙山区委第四轮巡察完成进驻
本报讯 按照龙山区委统一部署,十届龙山区委第四轮巡察派出2个巡察组,对6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4月24日,巡察组已全部完成了对以上单位的进驻工作。
进驻动员会上,各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通报了巡察任务和总体安排,并对配合巡察工作提出要求。会议指出,开展政治巡察,是促进履行职能责任、督促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是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作用的重要举措;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举措。巡察组将坚定不移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本轮巡察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巡视工作条例》结合起来,与贯彻中央及省市区纪委全会部署结合起来,紧盯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履职尽责情况,重点监督检查“四个聚焦”落实情况。会议强调,各被巡察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理解开展巡察监督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接受政治监督,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坚决整改。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待本轮巡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巡察工作的安排部署上来,主动接受监督,严格按照巡察组的要求配合完成好本轮各项巡察任务,汇报问题全面真实、不遮不掩,认领问题态度诚恳、照单全收,切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区管干部、下一级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问题举报,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以及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举报,将按规定转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设立联系信箱、举报电话,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问题和情况。
十届龙山区委第四轮巡察各巡察组任务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