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大阳镇党委、县委办公室、县审计局党组、县应急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东丰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大阳镇党委、县委办公室、县审计局党组、县应急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本报讯 按照东丰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23年11月28日至2024年2月1日,分别对大阳镇党委、县委办公室、县审计局党组、县应急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3月22日、25日,巡察组分别深入各被巡察单位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议。
    反馈会上,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各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从总体看,各被巡察单位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履行本部门职能责任,在推进乡村振兴、统筹协调服务保障、开展审计监督、强化应急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通过巡察,也发现被巡察单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部分党组织履行部门核心职能不够有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等。同时,巡察组还发现了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经按照规定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理。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巡察组提出了整改建议,要求各被巡察单位加强理论学习、落细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强化政治担当、全面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夯实党建基础、着力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强化责任落实,抓严抓实巡察整改落实。
    县委组织部相关领导在会上传达了市委常委、东丰县委书记曾海洋在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曾海洋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要加强监督检查,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强化体系建设,全面贯彻党的组织路线;要注重标本兼治,着力提升巡察整改质效。同时,县委组织部领导就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提出要求,强调各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思想认识、扛紧扛牢整改主体责任,要明确工作要求、高质高效完成整改任务,要强化整改监督、充分发挥标本兼治作用,要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他们表示,将提高站位、端正态度,全力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严格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逐条反思、逐项盘点,按照内容和性质逐项进行责任及任务分解,压实责任、务实举措、举一反三、力求长效,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 (丰巡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