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委第一巡察组向黄河镇党委、县政府办公室党组、县司法局党组、团县委党支部反馈巡察情况
东丰县委第一巡察组向黄河镇党委、县政府办公室党组、县司法局党组、团县委党支部反馈巡察情况
本报讯 按照东丰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23年11月28日至2024年2月1日,分别对黄河镇党委、县政府办公室党组、县司法局党组、团县委党支部开展了常规巡察。3月22日,巡察组分别深入各被巡察单位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议。
反馈会上,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各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从总体看,各被巡察单位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履行本部门职能责任,在推进乡村振兴、统筹协调服务保障、全面依法治县、组织动员团员青年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通过巡察,也发现被巡察单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部分党组织学习贯彻上级精神还有不足、履行主责主业存在薄弱环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还有短板、巡察整改任务落实仍有差距等。同时,巡察组还发现了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经按照规定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理。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巡察组提出了整改建议,要求各被巡察单位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加强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队伍建设、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压实整改责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县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在会上传达了市委常委、东丰县委书记曾海洋在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曾海洋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要加强监督检查,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强化体系建设,全面贯彻党的组织路线;要注重标本兼治,着力提升巡察整改质效。同时,县纪委监委领导就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提出要求,强调各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思想认识、扛紧扛牢整改主体责任,要明确工作要求、高质高效完成整改任务,要强化整改监督、充分发挥标本兼治作用,要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他们表示,将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剖析、认真反思、对症下药,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本单位各项工作,压实责任、明确任务,拿出务实的整改举措,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不折不扣做好整改落实。同时,注重举一反三,形成长效,防止问题出现反弹,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推动整改工作真正落地落实、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丰巡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