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10日在辽源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余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五放’‘五化’‘三抓一服务’”行动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检察工作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优势,各项工作稳进提升、成效明显。
    一、站稳政治立场,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
    坚定不移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积极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年批捕各类犯罪512人、起诉2603人。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深化反渗透反颠覆反暴恐反邪教等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起诉涉恶犯罪19人。对已过追诉期限但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1件陈年命案,报请最高检核准后予以追诉。严厉打击危害金融安全犯罪,持续加大洗钱犯罪惩治力度,已起诉8件9人。依法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增进社会稳定。
    坚定不移服务产业振兴。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辽源地区涉企合规案件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机制,推动市工商联成立第三方监督评估组,对符合条件的涉案企业开展合规整改,帮助堵塞漏洞、防范风险。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在办理某上市民营公司员工职务侵占案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强化知识产权和创新权益司法保护力度,起诉假冒注册商标等犯罪168人,积极延伸检察职能,针对纺织等企业侵犯知识产权的苗头风险,会同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上门普法、助力整改,做到“抓前端、治未病”。
    坚定不移保障绿色发展。全面践行“两山”理念,办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案件80件,市检察院助力水源地保护公益诉讼案,被水利部松辽水利委、省2024水利厅、省检察院评为涉水领域典型案例。提升公益司法跨区域、跨部门保护合力,推动省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与我市行政机关联合,成功解决一处水体污染问题。发挥民事公益诉讼职能作用,依法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27件,追缴环境、资源损害赔偿金50余万元,让违法者为损害公益“担责”。 
    坚定不移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深化落实监检衔接机制,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17人,已起诉15人,其中出庭公诉某厅级干部受贿案作为全省公开观摩庭,省、市纪委监委派员全程旁听,进一步强化以案示警。会同市监委制定加强反洗钱协作工作办法,集中力量整治贿赂案件中洗钱犯罪,已起诉1件1人。依法行使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权, 建立案件集中攻坚机制,打造专业侦查队伍,“5·26”专案组获评“全省检察侦查优秀办案团队”。 
    二、践行人民至上,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牢固树立民有所呼、检有所应的群众观念,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努力把案件办到人民心上、办得让人民满意。
    坚持以法治思维化解纠纷。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送上门的群众工作,细化领导包案、接访下访等机制,检察官入驻基层综治中心,推动从“源头稳控”到“源头预防”。坚持把公开听证作为化解纠纷的重要方式,开展简易听证30件,其中邀请社区网格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上门听证8件。扎实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建立以诉讼监督为中心、以申请监督为起点、以争议化解为终点的行政检察监督模式。
    坚持以司法合力守护“未来”。始终把未成年人检察作为事关千家万户的“守心”工程来抓,以“零容忍”态度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4人、起诉15人。坚持综合保护、全面保护理念,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司法帮教等活动,帮助附条件不起诉的罪错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统筹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同步维护其民事、行政权益及公共利益,综合履职适用率排名全省第二。针对违规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等问题,提出规范执法检察建议4件均被行政机关采纳。会同教育部门在东艺等5个社区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开展亲职教育42次。
    坚持以更优履职保障民生。始终把群众身边“小事”当作检察人的“大事”,探索建立“四快速一落实”工作法,通过快速受理、联络、审批、磋商程序,对下陷的窨井、闹心的垃圾等56件“民生小案”,督促相关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落实整改,工作做法被《法治日报》《检察日报》接续报道,被最高检纳入公益诉讼年度工作要点。紧盯农民工欠薪问题,与法院、人社、民政等部门建立维权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机制,采取民事支持起诉、检察和解等方式,帮助176名农民工追回拖欠的工资款近180万元,让劳动者更安心、更放心。
    三、恪尽检察职责,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 优化履职方式,凝聚监督合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统筹增强监督力度与监督刚性。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3件、撤案42件,向法院提出抗诉5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抓实“派驻+巡回”检察机制。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向法院提出的111件审判违法和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均被采纳,提出的7件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已启动再审6件。加强行政检察监督,聚焦就业、社保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提出的20件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加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立案128件,磋商结案62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60件。
    统筹抓实个案办理与诉源治理。探索建立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办案模式,提高案件审查效率,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对作出相对不起诉后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的,依法依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切实解决“不刑不罚”问题。落实数字检察战略部署,在公安、卫健、民政、政数等部门大力支持下,建立社区矫正、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等法律监督应用模型,推动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转变。东辽县检察院建设的水资源保护类案监督模型,通过涉水行政处罚等数据比对,发现非法取水线索,提出类案监督检察建议,促成行政机关追缴相关费用。
    统筹把握监督制约与联动配合。扎实推进府院联动工作纵深开展,与市政府建立公益诉讼“小案快办”协作机制,与林业、水利、农业等部门建立行政执法双向衔接机制,推动私自开垦荒地、破坏河道等问题有效解决,助力基层政府法治建设。会同哈尔滨军事检察院与交通部门磋商,依法保护军人优先权益。推动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全市考评体系,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5件。东丰县检察院就非法侵占退耕还林地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推动全县有效恢复林地。针对民事诉讼中“假官司”乱象,强化两级检察院一体履职,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法院已启动民事再审纠错程序4件。
    四、筑牢忠诚品格,不断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
    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检察事业全局中谋划推进,进一步培育“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
    持之以恒强化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不断做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检察工作实践,建立内部审计、办案质效分析等管理制度。持续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动开展严肃纪律作风、规范司法行为等专项督察,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市检察人员主动填报231件,让有问必录成为铁规矩。
    全力以赴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建立“五抓五促”党建工作机制,市检察院助力企业发展做法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党建品牌“示范案例”。持续加强案件管理,常态化开展核心数据监管、办案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推动业务工作整体提升。抓紧抓实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业务比武、研讨竞赛等活动,在“赛马”比拼中提高履职能力。围绕基层工作堵点难点,出台加强检察建议质量、不起诉案件工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推动一线工作持续向好。东丰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被最高检、人社部授予“集体一等功”,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1人获评“全省十佳公诉人”,3人在全省书记员业务技能竞赛中获奖。
    更加自觉接受全方位监督。坚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活动215人次,向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专题报告检察建议、检察人员业绩考核、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等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专项监督公共健身器材安全隐患,为我市出台室外公共体育设施管理条例提供实践参考。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律师574件次,提供异地和互联网阅卷服务183件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开展公开听证332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检察工作270人次,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在把握大势、抢抓机遇中埋头苦干,在应对挑战、化解风险中砥砺前行,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这是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深切体会到,在新征程上,检察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必须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不断做实检察机关的基本政治要求。必须时刻牢记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坚持在守正中创新、在巩固中深化、在落实中发展,不断推动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的现代化。必须持续锻造综合素能过硬的队伍,做到管好人、办好案、建好机关,彰显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鲜明履职特征,不断筑牢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我们清醒认识到,在新征程上,与辽源的振兴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相比,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不够深入,服务大局、检察为民的实效有待提升,法律监督的质效还需优化,建设堪当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仍有差距。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聚力攻坚突破。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辽源转型发展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目标任务,坚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准确把握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深刻内涵和时代要求,在夯实政治根基、提升专业素能、锻造过硬作风上抓落实、求实效,为辽源加快实现转型发展、率先突破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创新理论,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把政治要求落实到检察履职各方面,以实绩实效彰显党的绝对领导优势。
    二是毫不动摇助发展。聚焦全市中心工作、首要任务,扎实推进法治辽源、平安辽源、美丽辽源建设,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充分运用检察力量维护经济秩序、提振市场信心、守住安全发展底线。
    三是久久为功提质效。围绕检察工作现代化目标,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切实以高质效的检察履职捍卫公平正义。
    四是驰而不息强队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完善内部制约监督机制,以实干担当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善作善成,为推动辽源全面振兴率先突破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