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10日在辽源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上级法院指导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支持下,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9583件,办结19185件,结案率为97.97%,审限内结案率为99.87%。
    一、护振兴、谋新篇,凝心聚力服务发展大局
    ——高质量服务经济振兴。落实全省法院营商环境“五大工程”建设和全市“‘五放’‘五化’‘三抓一服务’”行动部署,以15项措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得到市委充分肯定。与市工商联联合建立“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和“工商联金牌调解室”,经验做法被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等中央媒体宣传推介。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与检察、公安联合会签工作办法,以司法建议形式推动全市开展企业合规创建活动。高效审执涉企案件,助力辽源矿业集团发电项目建设,帮扶利源精制等企业渡过发展难关,妥善化解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涉2.06亿元的企业借贷纠纷……两级法院先后收到企业赠送锦旗19面,市中院获评全市机关党建与“‘五放’‘五化’‘三抓一服务’”行动深度融合优秀案例,尽显司法担当。
    ——高水平保护生态环境。深入推进环境资源案件“1+10”集中管辖改革,指导有管辖权的东辽县法院树立协同、预防、修复、公益的司法理念,与相关部门建立生态环境修复示范基地,并以限期履行、劳务代偿、替代性修复等方式提升办案效果。邀请长春铁路运输中院与我市11家成员单位共同签署辽源市环境治理司法协同中心联席机制意见。创建“森林法官”机制,与公安、林业建立“生态司法+林业执法”协作机制,在国有林场设立“法官联系点”21个,打造联保共治新模式。
    ——高标准防范各类风险。制定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实施办法,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就地化解群众信访诉求57件。研究非法集资、网络诈骗等经济犯罪案件信访处置预案,制定群体性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工作指引,确保涉众案件依法有序审理。加强金融风险防范,与金融监管、人民银行等机构召开座谈会,向金融单位发送司法建议书2份,强力推进涉金融债权案件执行,有效维护金融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
    ——高效能助力社会治理。构建矛盾纠纷化解联调联动体系,与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搭建“法官+网格员+调解员+群众代表+辅警”的解纷新模式,创建无讼社区、无讼村屯39个,诉前调解成功案件6949件。全市法院依托我市四级综治中心开展诉源治理的工作经验得到省法院院长批示在全省法院推广,龙山区法院在全省调解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市中院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司法建议,实现“办理一案、防范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全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会议高度肯定辽源工作做法,民主与法制时报头版头条刊发的辽源经验被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和省法院领导批示推广。
    二、强法治、重担当,高擎利剑捍卫公平正义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打击保护职能,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稳定、公民人身安全,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244件,判处罪犯2438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审理涉恶案件4件19人,审结故意杀人等八类严重暴力犯罪171件384人。助力反腐败斗争开展,审理职务犯罪案件15件15人。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徐某某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判决其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西安区法院被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5部委评为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单位。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2134人适用认罪认罚,1188人适用非监禁刑,6人免予刑事处罚。
    ——妥善化解民事纠纷。厚描民法典底色,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8971件,其中,审理教育、就业、医疗、涉农、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3236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259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1份。妥善化解涉军纠纷,举办“双拥共建工作”座谈会,辽源军分区向市中院赠送锦旗。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以司法“硬气”弘扬社会正气,审结的“老友聚餐致死案”等2个案件入选央视《法治深壹度》等栏目。
    ——加快建设法治辽源。监督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52件,办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9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助推行政机关加强自我纠正,全市法院向相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书25份,行政诉前纠纷化解率为97.67%。坚持府院联动,与检察机关建立常态化会商机制,与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制定涉案不动产处置先行审查制度。助力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东辽县法院辽河源法庭“打造‘生态旅游法庭’法治护航品牌”获评全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全力兑现胜诉权益。扎实开展“百日执行攻坚”“有财产超期未执结案件集中攻坚”等行动,全年执结案件7178件,执行到位金额25.07亿元。与检察机关联合开展“雷霆2023”专项行动,职务犯罪涉案财产执行到位金额900余万元。加大失信惩戒和“拒执”打击力度,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99人次,限制高消费3746人次,拘留拘传146人次,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侦查22人,判处2人。在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有一定信用度的企业和市场主体解除限高措施515人次,清理失信名单379条,为提振发展信心创造条件。
    三、契民心、善作为,用心用情增进民生福祉
    ——全流程优化诉讼服务。坚持以智慧法务助力智慧审判,与长春智慧法务区等地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全面推进网上立案、全域通办等便民诉讼服务,司法技术案件实现双重流转和管理。“云庭审”案件6532件,龙山区法院以VR直播方式公开审理一件健康权纠纷案件,40余万人次实现“云陪审”。优化执行立案文书生效证明开具流程,持续坚持审委会委员和员额法官值班制度,辽源地区审判服务好评率达99.53%,市中院好评率达100%。
    ——全方位加强法庭建设。推进人民法庭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处于基层,处于服务群众、解决纠纷第一线的优势,落实“法官进网格”“百姓说事、法官说法”等工作,全力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和村社农家,开展巡回审判103次,东丰县法院以9小时不间断直播方式,让近400万网友沉浸式体验基层法庭的一天。2023年,全市10个人民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2983件,占全市基层法院民商事案件总数的33.66%。
    ——全覆盖推进司法救助。拓宽司法救助资金来源渠道,联合检察机关、慈善(总)会成立司法救助慈善基金,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区)全覆盖。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市级司法救助慈善基金已接受善款50余万元。2023年,全市法院对21人进行了司法救助,救助金额84.9万元,其中,申请省法院提级救助10人、市本级救助9人、通过司法救助慈善基金渠道救助2人,切实解决部分涉诉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全领域营造法治氛围。强化为大局服务的宣传理念,深入悦动辽源欢乐荟、辽河源头等地开展文旅法治宣传,联合市电视台建设的“法治之窗”公益大屏幕滚动宣传全市中心工作超2000小时。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全年发布新闻信息3000余篇,在人民日报、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央级平面媒体刊发稿件18篇,短视频平台发布作品108部,与市电视台共同创作并播放普法栏目《庭审速递》10期,与教育、检察、公安、司法、消防联合开展的法治进校园宣讲直播,观看人数达213万人次,人民群众自觉守法、主动用法意识不断提升。
    四、深改革、激活力,守正创新实现固本强基
    ——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庭审实质化,通过召开庭前会议,要求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等方式保障诉讼参与人权益。进一步完善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机制,坚决杜绝群众“赢了官司、亏了时间”,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2.25%,小额程序适用率为76.35%,诉讼案件平均办理天数缩短到25.30天。强化审执衔接,在审判阶段启动执行通知前置程序,执行案件平均用时缩短10.61天。
    ——增强辅助事务效能。在全市法院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对审判辅助事务科学划分,对审判团队人力资源合理调配,成立集约送达中心、审务保障中心和智慧归集中心,以“集约化+无纸化+智能化”的深度融合,打造精准赋权、多跨协同的审判辅助新模式,实现了法官从“干全程”“管全面”到回归裁判者本位的转变,审判质效全面提升,其中西安区法院质效指标在全省65家基层法院中排名第一。
    ——提升审判管理水平。坚持“一审中心”理念,开展“发改案件大调研”活动,创新建立“错题本”制度,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职能,对一审民事裁定驳回起诉标准、律师费承担等问题开展深入研究,统一本地裁判标准,全市法院一审案件被发改率下降至1.05%,为全省最低值。推进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久押不决案件,未结破产案件,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未结案件办结,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院庭长对“四类案件”实际监管率达100%。
    ——畅通释法明理渠道。加强群众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活动的参与度,努力将群众智慧融入司法实践。高效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以大众思维和朴素观念弥补法官职业思维的局限性。坚持“如我在诉”理念和依法、中立、息诉原则,抓实抓好判后文章,主动向当事人释法明理,讲清情理与法理,努力做到事心双解、案结事了、胜败皆明,全市法院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7.35%,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学思想、强党性,实干担当筑牢忠诚之魂
    ——永葆绝对忠诚本色。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书记一号工程”“两优一先”评选等工作,深入推进新时代吉林党支部标准体系(BTX)建设,以党建聚能中心的实质化运行实现审执业务、队伍建设、文化建设和“精品工程”等多项工作的互融互促。市中院作为全国法院八个代表之一,在全国法院基层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上作交流发言,并在全市庆祝建党102周年暨“二十大精神大家讲”微宣讲大赛中获“十佳微宣讲”和“金牌讲解员”两项荣誉。
    ——厚植以文化人根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开展“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培树新时代司法良知”文化建设,与长春中院签署协同培育框架协议,树牢“知敬畏、存善念、守良知、护公正”的建设理念和“对党忠诚、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核心要义,积极能动司法,坚持司法职能与社会职能并重、服务大局与为民司法并重、依法办案与以德办案并重,实现了将司法良知融入党组决策、司法办案、综合工作、管人用人、司法廉政等法院工作各领域全过程。以我市法院文化建设情况为分析样本撰写的《人民法院“新时代司法良知”文化建设研究》一文荣获最高人民法院主题征文三等奖,是全省唯一的获奖作品。此项工作同时得到多家央级媒体的持续关注,并获全国人大代表点赞。
    ——锤炼实干担当作风。开展队伍素质提升工程,举办各类差异化培训50期,提升调查研究水平,编选第二批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优秀案例,市中院、东丰县法院分别完成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子课题。优化选育管用机制,加强互派锻炼、轮岗交流和遴选力度,选派优秀法官支援新疆,务实的作风和精湛的业务得到当地高度认可。坚持以实干实绩导向激励年轻干警敢为善为,举行第一届“十佳青年法官”“十佳法官助理”评选,辽源地区1名法官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1名法官被评选为全省青年审判业务专家,市中院审判监督第二庭获“辽源市青年文明号”殊荣。
    ——涵养清廉干净品格。压紧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整治司法作风顽瘴痼疾,扎实开展主题教育问题检视整改、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活动,牢牢把“三个规定”“十个严禁”抓在日常、管在平常、严在经常,让铁规禁令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5+N”内部责任体系实体化规范运行,依托“纪法课堂”、谈心谈话、廉政家访等形式,做实做深内部监督,以铁的手腕、硬的措施、强的成效强化廉政队伍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市法院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件2人。
    各位代表,我们深知,司法审判应符合时代精神,满足人民企盼,引领社会风尚。一年来,全市法院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向市、县(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9次,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听证会、开放日、旁听庭审、座谈交流等90余人次,办理代表建议1件,办复率100%。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法院等情况2次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简讯上刊发。我们坚持深耕细作每一起案件,用法律利剑维护公平正义,用司法温情守护万家灯火,也见证了530余名法官干警风雨兼程、勇毅前行的责任与担当,全市法院有16个集体、33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奖励。这些成绩离不开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理解与信任,在此,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前瞻性、主动性、精准性还需增强;法官对经济社会发展而产生的城乡矛盾、贫富矛盾、利益分配矛盾等基础性社会矛盾认识和把握得不够深刻;个别案件审判思维过于“职业化”,与大众朴素的价值观相悖;改革创新成果与法院工作现代化要求还有差距;党风廉政建设需要持续强化,廉政风险依然严峻。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的攻坚之年。全市法院将在党委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持之以恒,接续奋斗,为我市加快实现转型发展、率先突破的战略目标贡献司法力量。
    一是以新的使命加强政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
    二是以新的担当服务保障大局。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惩各类犯罪,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持续推动“‘五放’‘五化’‘三抓一服务’”行动,积极落实暖企安商司法政策,办好关乎企业生存的重要案件。优化生态环境治理职能和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实现“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目标,努力为我市新能源、新文旅、新业态发展提供司法支撑。
    三是以新的作为坚持司法为民。正确实施民法典,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和公司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妥善审理民生案件,办好民生“关键小事”。加强诉源治理,整合多元解纷力量推进民商事纠纷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进执行工作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四是以新的定位深化司法改革。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诉讼制度改革和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认真落实阅核制度,加大审判监督力度,开展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改革,让“公正与效率”看得见、摸得着。提升党建聚能中心实体化运行效果,聚焦智慧法院建设,以“数助决策”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五是以新的形象建设过硬队伍。坚持分类管理,做好优秀年轻干部递进、专业化审判人才培养储备、法官职业保障等工作。加强“精品工程”建设,实现“向全员考核要审判质效”目标。坚持以“新时代司法良知”文化建设厚植法院工作发展根基。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让忠诚、干净、担当托起正义的天平。
    各位代表,时代催人奋进,前行重任在肩。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市政协有力监督,市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以司法之力解群众急难愁盼、护群众安危冷暖,为加快推动辽源由传统煤炭基地向现代零碳高地转变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