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源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辽源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1月9日在辽源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辽源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23年辽源市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收入完成19.42亿元,比上年增长13.2%,完成调整预算的100.9%。市级(含高新区,不含龙山区、西安区,下同)完成9.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6%,其中市本级完成7.69亿元,增长5.0%。
2、支出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35.19亿元,比上年增长9.6%。市级完成41.8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其中市本级完成38.23亿元,增长4.6%。
3、市本级平衡情况。市本级地方级收入7.69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3.0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43.51亿元,调入资金、上年结余、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3.42亿元,收入总计87.64亿元。市本级财政支出38.2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40.01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转下年支出等9.4亿元,支出总计87.64亿元。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5.89亿元,比上年增长26.7%。市级完成12.5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4%,其中市本级完成11.98亿元,增长189.4%。
2、支出情况。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72.63亿元,比上年增长74.3%。市级完成51.0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其中市本级完成46.60亿元,增长458.7%,增幅较大是因为今年发行再融资债券形成的支出。
3、市本级平衡情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1.98亿元,加上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等74.64亿元,收入总计86.62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6.60亿元,加上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年终结余等40.02亿元,支出总计86.62亿元,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33.4亿元,其中市区预计完成24.05亿元。
2、支出情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计完成30.85亿元,其中市区预计完成21.84亿元。
3、市区平衡情况。市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加上上年结余、上级补助收入、个人缴费收入、利息收入等,与市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加上上解省支出、年终结余等,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四)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省政府批准辽源市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12.0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94.97亿元、专项债务117.04亿元。2023年末,市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11.8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94.86亿元、专项债务117.03亿元。未超过省政府批准的债务限额。
二、2023年财政工作情况
2023年,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工作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坚持以“‘五放’‘五化’‘三抓一服务’”行动为工作主线,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不断优化支出结构,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努力以财政政策的“实”和“效”助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和“进”。
一是超额完成全年收入目标。面对日益严峻的收支矛盾,我们深入挖掘财政增收潜力,狠抓收入质量提升,按照“五化”闭环工作法将“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8%”的任务目标按月量化分解,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实行跟踪问效、挂图作战,全地区收入增速超既定目标5.2个百分点。
二是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严控“三公”经费,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非急需项目支出,持续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同时,围绕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工作,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在财政收支双向承压的情况下,民生支出增长11.1%。
三是政府债务化解成效显著。自本轮化债工作启动以来,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精准研判、科学决策,抓住了历史上难得的机遇,高质量完成了拖欠企业账款偿还工作,1577家企业受益,政府公信力有效提升,企业投资信心和积极性显著增强,部分企业利用政府偿债资金在我市形成了新一轮投资热潮。
四是市场主体活力有效激发。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各项税费支持政策,降低企业运行成本,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新增退税减税降费4.98亿元。筹措安排消费券资金1500万元,重点开展汽车、家电等大宗非刚性需求促销活动,刺激消费复苏。
五是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我市成功申报东辽河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未来三年将获得中央、省级3.3亿元资金支持。深化教育收费电子化改革,市区所辖40所学校和教育单位中,32所已完成开通,4所准备启动,完成进度走在了全省前列。此外,国有资产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逐步向纵深推进。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一是财政收入结构还不优。二是刚性支出不断增加。三是债务还本付息压力较大。以上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逐步解决。
三、2024年预算草案
(一)指导思想
2024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坚持过紧日子,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三保”底线,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如期高效完成债务化解任务,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持续推动财政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推动经济高质量运行,为辽源全面振兴实现率先突破提供有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审慎测算,科学评估。强化对收入形势的分析和研判,充分考虑财政体制改革、预算编制政策调整、地方政府债务化解等因素基础上审慎确定收入目标。依法依规平稳有序组织收入,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强化零基预算理念,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部署和履行部门职能需要为依据合理安排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大重点领域和刚性支出保障力度。
——坚持绩效导向,以评促改。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把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建立完善评价结果反馈整改机制,不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经济发展可持续、财力可支撑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重点工作,高质量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2024年收支预算总体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收入预期21.75亿元,比上年增长12%。市级预期11.51亿元,其中市本级预期9.66亿元,增长25.6%。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30.02亿元,比上年下降3.8%。市级安排38.76亿元,其中市本级安排35.53亿元,下降7.1%。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15.64亿元,比上年下降1.6%。市级预期11.73亿元,其中市本级预期9.73亿元,下降18.7%。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2.43亿元,比上年下降80.1%。市级安排15.49亿元,其中市本级安排13.02亿元,下降85%。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33.06亿元,与上年预算比下降3.7%,其中市区预期22.39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2.47亿元,与上年预算比增长2.7%,其中市区安排22.18亿元。
为确保预算有效执行,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围绕目标任务,抓好增收保障工作。加强收入分析研判和跟踪预测,及时解决组织收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坚持“财税”联动,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税收专项检查,确保“应收尽收、颗粒归仓”。深化罚缴分离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规范入库,有效充实地方财力。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尤其是财力性转移支付,以增强库款保障能力。
二是围绕优化支出,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坚持系统谋划,统筹兼顾,切实增强财政支出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将有限财力优先安排“三保”支出,全力筹措资金保障其他刚性支出,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非急需项目支出和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规模。强化对新兴产业、科技创新、基本民生、生态环保、基础设施等领域保障力度。
三是围绕资源统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坚持“砸锅卖铁”还钱、“节衣缩食”过日子,全力筹措偿债资金,拓展还款途径,确保到期债务按时偿还。深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高效整合利用,加快资产盘活处置进程,充实化债资金。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开展延本降息,消减债务压力。严格执行地方举债程序,控制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杜绝新增隐性债务。
四是围绕深化改革,增强财政治理效能。落实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方案,完善市与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探索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政府考核体系。抓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实施。加强财会监督,促进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推动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各位代表,做好2024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指导,虚心听取政协意见建议,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接续奋斗、砥砺前行,扎实高效做好财政工作,不断提升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谱写辽源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