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响新时代法治辽源建设的立法强音

奏响新时代法治辽源建设的立法强音
——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工作回顾


    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完善地方性立法体系,立法领域不断拓展,立法质量稳步提升,立法数量再创新高,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持续推进,各项工作呈现新亮点、焕发新气象、取得新成效,奏响了新时代法治辽源建设的立法强音。
    坚持党的领导,提供政治保障。坚持党的领导,是立法工作必须遵循的政治原则。市委高度重视地方立法工作,成立市立法协调小组,协调解决地方立法问题,并将地方立法工作列入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重点工作台账,研究重大地方立法问题,为矛盾焦点“定纷止争”,为地方立法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切实履行政治责任,紧扣市委决策部署,在法规的立项、起草、审议等环节把方向、管大局,统一思想共识。每一部法规草案在市人大审议表决前,都向市委常委会汇报,确保实现党委意图。
    强化建章立制,规范工作运行。探索建立地方法规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制度,是我市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法规颁布形式上的又一创新举措,进一步增强了我市地方法规的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加充分地了解地方法规制定的目的意义、法规规定的核心内容以及相关法律责任。全年共召开两场新闻发布会,吉林日报、中国吉林网、辽源日报、辽源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辽源市室外公共体育设施管理条例》《辽源市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条例》《辽源市城市绿化条例》3部地方法规进行了集中报道,为法规的颁布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注重示范引领,践行开门立法。坚持以基层立法联系点标准化建设为引领,助推立法工作全过程人民民主。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作为夯实立法工作基础的一项重点任务,在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阵地建设等三个方面,设计了21项标准化建设内容,努力把立法联系点打造成修法立法的直通车、普法宣传的扩音器、倾听民声的雷达站、凝聚民智的吸铁石,努力践行立法工作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市级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反馈意见建议130余条,吸收采纳17条,最大限度地畅通立法的民意渠道。
    加快立法进程,实现质效双升。2023年,共组织开展6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是辽源地方立法数量最多的一年。《辽源市室外公共体育设施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为破解室外公共体育设施管理责任不清等共性问题提供了“辽源模式”。《辽源市辽河流域协同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实现了跨区域协同立法“零的突破”。《辽源市东丰梅花鹿产业发展促进条例》是继柞蚕后,我市在促进特色产业发展立法方面的又一次创新性探索。《辽源市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是《立法法》修改后,全国率先出台的基层治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辽源市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条例》《辽源市绿化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城市精细化管理,再添一抹亮丽的色彩。贵州省毕节市人大常委会、辽宁省营口市人大常委会等5家外省市立法机构来辽或以电话咨询等方式,学习考察立法工作经验,为地方立法贡献了“辽源智慧”。
    严格备案审查,维护法制统一。围绕“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备案审查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备案审查工作运行衔接机制,积极推进全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创新法律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全年共收到市政府报送的政府规章1件、规范性文件4件。
    新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紧扣健全完善地方法治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目标,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力推动地方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切实以良法保障善治促发展,为建设百姓富生态美活力强的新辽源作出人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