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届龙山区委第二轮巡察完成反馈
十届龙山区委第二轮巡察完成反馈
本报讯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9月8日至9月12日,区委2个常规巡察组和1个专题巡察组分别向6个区直部门及寿山镇、工农乡进行了反馈。反馈会上,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提出反馈意见。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相关领导同志出席会议,传达了区委书记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反馈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表现为:有的学习贯彻党中央精神和省市区委具体要求不够深入,履行本部门核心职能不到位;有的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黑土地保护利用相关决策部署还有差距,推动民生事业发展力度不强;有的意识形态建设存在不足,防范化解风险不力;有的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作风建设还不扎实;有的领导班子建设存在短板,民主集中制落得不实,有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工作成效不明显。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将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要紧盯反馈问题、深挖产生根源、务实整改举措,高质高效完成集中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改彻底、改到位,把解决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不断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龙巡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