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检查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贯彻实施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检查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贯彻实施情况


    本报讯(记者 于芯)9月13日至14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杜红旗带领省人大执法检查组一行来辽,就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凤林及市政府、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检查。
    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教师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并与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及部分学校校长和教师代表进行座谈交流,深入了解我市师德师风建设、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教育教学管理、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减轻教师负担等方面的情况,并提出了切合实际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省人大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教师法》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辽源市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克服经济下行等压力,加大教育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全力保障教师待遇,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创新做实教师培养培训机制,努力打造整体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教师法》贯彻实施成效显著。
    检查组强调,市政府及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对贯彻实施《教师法》重要意义的认识,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努力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让教师真正成为最受社会尊重的职业。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为贯彻实施好《教师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政策支撑。要全面总结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成效,加强党对教师工作的领导,健全教师聘任和岗位管理制度,完善教师奖惩机制,着力构建新时代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新格局。
    检查期间,省人大检查组一行还深入辽源职业技术学院、市第五中学、东辽县实验小学、东辽县实验中学、东辽县安恕第一中心小学、东辽县安恕镇第一中学等地,现场听取了各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管理等情况,重点检查了学校《教师法》贯彻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