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好医保定点服务“准入关”

守好医保定点服务“准入关”
——解码辽源医保创新举措
本报记者 李及肃


    今年以来,为切实优化医保定点服务机构准入评估工作,市医保局坚持从参保百姓的现实利益和医药机构实际需求出发,从提升服务、优化流程、强化监督三个方面入手,切实提升医保服务质量,鼓励和引导各类机构公平参与竞争。
    把准真诚服务“风向标”,为申报机构吃下“定心丸”
    市医保局把经办服务放在重要环节,做好医药机构申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解决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准入的“后顾之忧”,提升准入热情,打通制约医药机构申报工作的难点堵点。
    切实优化准入申报流程,由过去的定期集中申报,调整为不定期随时申报,并将服务关口前移,提前将评估标准、应知事项一次性告知,简化申请材料提交手续,便捷受理,将医保定点申请事项由后台受理改为窗口受理,初审受理结果在1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医药机构。
    针对我市原“双通道药品”评估标准中申请定点前最低需配备29种以上“双通道药品”,而专科医院只看一种病,“双通道药品”配备品种不足,导致部分专科医院无法申请定点这一情况,我市采取纵横结合的方式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后,修改完善《辽源市医疗保障双通道药品定点医疗机构考察评估标准》,取消药品品种数量限制。
    把牢流程规范“中心轴”,为科学评估提供“定星盘”
    明确细化《辽源市定点服务机构评估工作经办规程》,将医药机构服务能力作为准入的关键环节,提升服务能力评估标准得分权重,同时充分运用“五化”工作法,从评估的范围、条件、流程等多个方面调整精简定点医药机构考察评估标准,保证医药机构从申报开始到评估结束的每一个步骤、每一个流程都清晰透明,确保评估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扩大服务能力,通过调整经办规程,将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站)、村卫生室(所)、独立设置的急救中心、安宁疗护中心、血液透析中心、护理院、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定点准入范围,并授权县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在辖区内开展组织受理、评估、签订医保协议,提升医药机构申报热情,切实方便医药机构。
    把好考核监督“安全带”,为履约服务敲下“定音锤”
    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提升医药机构抗压能力,市医保局进一步优化考评机制,做好监督考核,使定点医药机构既能平稳运行,又能切实服务好参保百姓。
    优化定点医药机构协议考核办法,充分结合我市DIP支付方式改革实际,将以往依据数据指标确定结果的考核制度,升级为进行综合研判打分的评分制度,并细化完善考核内容,从12项考核指标优化升级到40项细化标准,从服务质量评价、协议履行情况、日常监管考核等多个方面全方位考评打分,精确监管好医药机构的履约服务能力。
    市医保局还积极建立激励机制,实施分档预留保证金,对于考核成绩位于第一档的定点医药机构,全额返还预留金且免留下半年预留金;对考核成绩位于第四档的根据服务协议约定,拒付上半年全部预留保证金,限期整改,中止医保服务协议。市医保局在协议签订时,强化对协议内容的解读和相关医保政策培训,提前打好预防针,加强基金安全源头管理。
    年初以来,已有12家医疗机构、44家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2家医疗机构退出定点协议管理,全市医药领域呈现出进退有序、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