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公开承诺(三)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经济发展软环境,促进部门和行业转变作风,全面提升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关于在全市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三诺两评”活动的实施方案》(辽纪发[2014]4号)的要求,现将全市各部门、各单位承诺事项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各部门、各单位承诺事项践诺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市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437—3310011 13298871010
举报邮箱:lyrb3310011@163.com
中共辽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辽源市监察局
2014年6月3日
市国土资源局
一、在国土资源管理及执法过程中,坚持廉洁自律、忠于职守,做到不以权谋私、不接受管理相对人的馈赠和宴请。
二、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做到依法、依规、公平交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采矿权出让价格实行集体决策,成交确认实行现场监督,做到不设置招拍挂特殊限制条件,不徇私舞弊以及与竞买人恶意串通。
三、坚持依法行政,采矿登记在规定的16个工作日内提前2日办结;注销土地登记、土地查封、预查封登记需当日办结,土地抵押登记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市烟草专卖局
一、缩短办证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将法定的20个工作日办结期限缩短为8个工作日。精简申请人申报材料,简化流转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同时,为市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开通“绿色通道”。
二、提高办案效率,24小时受理打假举报。设立卷烟打假举报电话“12313”。指定专人24小时接听举报电话,随时受理、查办卷烟打假事宜,随时义务提供鉴别真假卷烟服务。
三、强化终端服务,推行“金鹿”服务监督机制。面向全市所有卷烟零售商户,公开“三员”(专卖稽查员、客户经理、送货员)的照片、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将“三员”服务纳入群众监督之列;公开省、市局(公司)两级客户投诉服务电话:4006568995(省)、4006568996(市)。
市容环境管理局
一、保证行政审批时限。按照行政审批时限的规定和要求,将办事、审批、执法程序公开上墙,在媒体予以公示,对服务对象办事做到公开、透明。保证审批时间,减少相关手续,杜绝超期、超范围审批情况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服务群众办实事。主动接待、方便群众,杜绝暗箱操作等现象。
二、文明执法,接受监督。在执法过程中,保证使用文明用语,杜绝生、冷、横、硬的工作态度和吃、拿、卡、要等执法行为出现,净化执法环境,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市环保局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强化项目建设“绿色通道”和“直通车”服务,保证各类环评审批手续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二、全面推进大气、水环境污染治理,确保我市2014年城区空气优良天数不少于320天;杨木水库水源地水质100%达标。
三、加大环境执法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各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结合落实恵民实事计划,全年治理超标锅炉10台、建筑扬尘20处、噪声污染30处、餐饮业油烟40处。
四、加强“12369”信息平台建设,及时妥善处置环境信访案件,确保处置率100%、结案率100%。
市安监局
一、规范行政审批。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由市安监局驻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一站式”办理,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和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限,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由45个工作日缩短到18个工作日,非煤矿山建设项目“三同时”由30个工作日缩短到12个工作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由30个工作日缩短到12个工作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由20个工作日缩短到8个工作日,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核发由30个工作日缩短到12个工作日;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度,做到程序规范、便民快捷。
二、规范依法行政。加强对高危行业(领域)和事故易发期、重要敏感期的执法检查,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坚持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和行政处罚案卷制作“四规范”,促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规范化。
三、规范教育培训。加大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培训机构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力量,丰富教学内容,强化实际操作,建立一个考试中心、两个考试点,实现“教考分离”。严厉打击违规收费、不按计划开班、不按规定学时授课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不乱办班、不乱收费、不乱发证。
四、加强保障能力。创新“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监管防控体系。网格化监管实现100%覆盖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化建设做到100%启动,信息化建设做到100%铺开,社会化管理实现群众诉求100%解决。
市审计局
一、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对市财政局等11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资金使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对地税局税收征管审计,并延伸6户企业,重点查堵偷税漏税行为;对保障性住房、污水治理、北部城区供水、东辽河治理等4个政府投资的民生项目进行审计,重点检查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保障性住房政策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对低保、扶贫、捐赠救助、抗灾重建等民生资金进行跟踪审计,严肃查处挤占挪用等侵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对12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特别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三公经费”、会议费支出情况。
二、依法审计,实事求是。严格按照审计的职责权限和法定程序实施审计;审计中做到客观公正,勇于担当,查实情,算实账,说真话,如实揭露问题,绝不姑息养奸。对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做到依法依规定性,依法依规处理,并及时跟踪监督整改。
三、廉洁文明,减轻被审单位负担。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和廉政纪律有关规定,从严律己,廉洁从审,不谋取私利。监督举报电话:0437—3323332。
市林业局
一、围绕中心,履职尽责。年度全市完成义务植树147万株,城市新增绿地4万平方米;公路绿化126公里,河流绿化37公里;开展国家造林补贴试点工程30000亩;“三北”五期造林40000亩;综合治理裸露山头30个。
二、加强措施,严格管理。大力开展清收非法侵占林地行动,全市清理林地目标为5000公顷。保证实现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1‰,森林火灾次数不超过4次,烧林面积每次不超过5公顷;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不低于85%。 确保我市实现连续3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目标。
三、依法行政,树立形象。加强服务型机关和执法队伍建设,严禁以罚代刑、以罚代批和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行为;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案件“不推不拖”,做到“件件有回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实行“一站式”服务,严格按照林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承诺时限办结,让人民群众满意。
市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437—3310011 13298871010
举报邮箱:lyrb3310011@163.com
中共辽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辽源市监察局
2014年6月3日
市国土资源局
一、在国土资源管理及执法过程中,坚持廉洁自律、忠于职守,做到不以权谋私、不接受管理相对人的馈赠和宴请。
二、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做到依法、依规、公平交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采矿权出让价格实行集体决策,成交确认实行现场监督,做到不设置招拍挂特殊限制条件,不徇私舞弊以及与竞买人恶意串通。
三、坚持依法行政,采矿登记在规定的16个工作日内提前2日办结;注销土地登记、土地查封、预查封登记需当日办结,土地抵押登记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市烟草专卖局
一、缩短办证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将法定的20个工作日办结期限缩短为8个工作日。精简申请人申报材料,简化流转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同时,为市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开通“绿色通道”。
二、提高办案效率,24小时受理打假举报。设立卷烟打假举报电话“12313”。指定专人24小时接听举报电话,随时受理、查办卷烟打假事宜,随时义务提供鉴别真假卷烟服务。
三、强化终端服务,推行“金鹿”服务监督机制。面向全市所有卷烟零售商户,公开“三员”(专卖稽查员、客户经理、送货员)的照片、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将“三员”服务纳入群众监督之列;公开省、市局(公司)两级客户投诉服务电话:4006568995(省)、4006568996(市)。
市容环境管理局
一、保证行政审批时限。按照行政审批时限的规定和要求,将办事、审批、执法程序公开上墙,在媒体予以公示,对服务对象办事做到公开、透明。保证审批时间,减少相关手续,杜绝超期、超范围审批情况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服务群众办实事。主动接待、方便群众,杜绝暗箱操作等现象。
二、文明执法,接受监督。在执法过程中,保证使用文明用语,杜绝生、冷、横、硬的工作态度和吃、拿、卡、要等执法行为出现,净化执法环境,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市环保局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强化项目建设“绿色通道”和“直通车”服务,保证各类环评审批手续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二、全面推进大气、水环境污染治理,确保我市2014年城区空气优良天数不少于320天;杨木水库水源地水质100%达标。
三、加大环境执法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各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结合落实恵民实事计划,全年治理超标锅炉10台、建筑扬尘20处、噪声污染30处、餐饮业油烟40处。
四、加强“12369”信息平台建设,及时妥善处置环境信访案件,确保处置率100%、结案率100%。
市安监局
一、规范行政审批。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由市安监局驻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一站式”办理,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和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限,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由45个工作日缩短到18个工作日,非煤矿山建设项目“三同时”由30个工作日缩短到12个工作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由30个工作日缩短到12个工作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由20个工作日缩短到8个工作日,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核发由30个工作日缩短到12个工作日;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度,做到程序规范、便民快捷。
二、规范依法行政。加强对高危行业(领域)和事故易发期、重要敏感期的执法检查,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坚持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和行政处罚案卷制作“四规范”,促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规范化。
三、规范教育培训。加大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培训机构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力量,丰富教学内容,强化实际操作,建立一个考试中心、两个考试点,实现“教考分离”。严厉打击违规收费、不按计划开班、不按规定学时授课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不乱办班、不乱收费、不乱发证。
四、加强保障能力。创新“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监管防控体系。网格化监管实现100%覆盖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化建设做到100%启动,信息化建设做到100%铺开,社会化管理实现群众诉求100%解决。
市审计局
一、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对市财政局等11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资金使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对地税局税收征管审计,并延伸6户企业,重点查堵偷税漏税行为;对保障性住房、污水治理、北部城区供水、东辽河治理等4个政府投资的民生项目进行审计,重点检查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保障性住房政策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对低保、扶贫、捐赠救助、抗灾重建等民生资金进行跟踪审计,严肃查处挤占挪用等侵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对12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特别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三公经费”、会议费支出情况。
二、依法审计,实事求是。严格按照审计的职责权限和法定程序实施审计;审计中做到客观公正,勇于担当,查实情,算实账,说真话,如实揭露问题,绝不姑息养奸。对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做到依法依规定性,依法依规处理,并及时跟踪监督整改。
三、廉洁文明,减轻被审单位负担。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和廉政纪律有关规定,从严律己,廉洁从审,不谋取私利。监督举报电话:0437—3323332。
市林业局
一、围绕中心,履职尽责。年度全市完成义务植树147万株,城市新增绿地4万平方米;公路绿化126公里,河流绿化37公里;开展国家造林补贴试点工程30000亩;“三北”五期造林40000亩;综合治理裸露山头30个。
二、加强措施,严格管理。大力开展清收非法侵占林地行动,全市清理林地目标为5000公顷。保证实现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1‰,森林火灾次数不超过4次,烧林面积每次不超过5公顷;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不低于85%。 确保我市实现连续3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目标。
三、依法行政,树立形象。加强服务型机关和执法队伍建设,严禁以罚代刑、以罚代批和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行为;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案件“不推不拖”,做到“件件有回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实行“一站式”服务,严格按照林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承诺时限办结,让人民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