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表扬信

本报记者 范家郡

    5月23日,东辽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李平收到了一封题为“人民法官给了年迈农民父辈之敬”的表扬信,写信人是东辽县渭津镇三星村于仲深。短短几百字的一封表扬信,朴实无华,情真意切。通过于大爷的描述,我们将视线拉回到5月19日——
    这天上午,渭津镇三星村84岁的于大爷和同村64岁的王大爷拿着三星村收回废弃公路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起诉状,赶了70里路来到东辽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刚走进立案大厅,法警热情地迎了上来接待两位大爷,得知他们是来立案的,便将他们引领到立案窗口。立案庭的工作人员面带微笑地询问两位老人的司法需求,审查两位老人的起诉状。考虑到两位老人年龄较大,立案庭的工作人员站在窗口前,探着身子,认真倾听两位老人讲话,并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耐心地回答两位老人的问题。随后,工作人员将立案所需要的各种材料为两位老人列出了清晰的单子交到他们手中,告诉他们把这些材料准备好才符合立案的条件,免得他们多次奔波。
    一个小小的立案窗口,是东辽县人民法院彰显司法温暖,将司法便民、惠民措施落到实处的集中体现。一封短短的表扬信,是东辽县人民法院扎实树立党的群众观念,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为“敞开门、笑脸迎、办实事”的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