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公开承诺(一)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经济发展软环境,促进部门和行业转变作风,全面提升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关于在全市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三诺两评”活动的实施方案》(辽纪发[2014]4号)的要求,现将全市各部门、各单位承诺事项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各部门、各单位承诺事项践诺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市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437—3310011 13298871010
举报邮箱:lyrb3310011@163.com
中共辽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辽源市监察局
2014年6月3日
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坚持公正执法。严格依法办案,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惩治犯罪、化解矛盾、调节关系、维护稳定的审判职能,维护司法公正,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二、坚持为民司法。认真落实便民利民措施,规范立案接待,实行诉讼指导、风险告知,畅通诉求渠道,推进司法改革,方便群众快捷诉讼;对经济确实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缓、减、免,保证让经济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的人打得赢官司。
三、坚持廉洁执法。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和法官职业道德准则,阳光司法,做到不以权谋私,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不失职渎职、损害群众利益,损害法院形象。
四、严肃办案纪律。对违反审判纪律和上述承诺,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报、借用占用涉案人员资金、交通、通讯工具等违纪违法行为,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市中级人民法院软环境工作监督电话:0437—3162011
电子邮箱:lyzyjj@126.com。
市公安局
一、加强出入境管理与服务。开展节假日、双休日及工作日非工作时间预约服务、工作日延时服务。服务电话:15590366364。对公民赴港澳台签注以及境外人员签证、居留许可在2个工作日内受理、审核、审批及证件制作;对重点项目单位、个体工商企业的备案人员赴港澳台商务签注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核、审批及证件制作;对有特殊需求的开通绿色通道程序立等办结取证。
二、加强户籍管理与窗口服务。开展节假日、双休日及工作日非工作时间预约服务、工作日延时服务。服务电话:13843773110。实现“一站式”办理承诺,即办事群众到社区警务室和行政审批公安窗口能一次办结的,决不让群众跑第二趟;实现一次告知承诺,即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申办条件的办事群众,由窗口负责一次性告知;实现限时办结承诺,即办件现场办结,审批件由原10个工作日缩短5个工作日。
三、加强交通车辆管理与服务。办理机动车辆转落籍、更型、过户、报废等手续时,手续齐全检验合格当天办完。手续不全者,向其讲解清楚,待手续补齐后,第二次办完,不让群众跑第三趟。对办事群众实行预约上门服务,服务电话:0437—3280689。
市检察院
一、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建立涉企案件快速办理通道,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影响发展大局的“黑恶势力”和“两抢一盗”等犯罪活动,做到快捕快诉,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严厉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突出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职务犯罪案件,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力度,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市场环境。
三、注重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在查办案件中,做到立案前不使用查封、冻结企业账目和银行账户以及扣押企业涉案物资等措施,立案后慎重使用扣押措施,办案中注意方式、时机,依法稳妥使用强制措施等办案手段,提高效率,快速办结,结案后对依法应当返还的扣押款物及时返还,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开展普法教育,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严肃检察人员办案纪律。对利用检察职权插手经济纠纷、借口办案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到企业吃拿卡要报、逞威风耍特权、借用占用涉案单位资金、交通通讯工具和办人情案、金钱案等执法作风问题和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市检察院软环境监督举报电话:0437—3386707,对反映的意见建议我们将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或反馈相关信息。
市司法局
一、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持续推进法治创建工作。大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依法办事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全面推进我市各项事业的法制化管理水平。
二、开展法律服务专项整治,优化法律服务工作环境。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注重抓好学习教育,健全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及监督管理机制,增强法律服务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提高法律服务队伍的职业道德素养和执业纪律水平,提升法律服务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三、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依法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效预防违法违纪问题出现,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违纪案件,树立司法行政的良好社会形象。
市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437—3310011 13298871010
举报邮箱:lyrb3310011@163.com
中共辽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辽源市监察局
2014年6月3日
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坚持公正执法。严格依法办案,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惩治犯罪、化解矛盾、调节关系、维护稳定的审判职能,维护司法公正,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二、坚持为民司法。认真落实便民利民措施,规范立案接待,实行诉讼指导、风险告知,畅通诉求渠道,推进司法改革,方便群众快捷诉讼;对经济确实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缓、减、免,保证让经济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的人打得赢官司。
三、坚持廉洁执法。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和法官职业道德准则,阳光司法,做到不以权谋私,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不失职渎职、损害群众利益,损害法院形象。
四、严肃办案纪律。对违反审判纪律和上述承诺,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向当事人吃拿卡要报、借用占用涉案人员资金、交通、通讯工具等违纪违法行为,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市中级人民法院软环境工作监督电话:0437—3162011
电子邮箱:lyzyjj@126.com。
市公安局
一、加强出入境管理与服务。开展节假日、双休日及工作日非工作时间预约服务、工作日延时服务。服务电话:15590366364。对公民赴港澳台签注以及境外人员签证、居留许可在2个工作日内受理、审核、审批及证件制作;对重点项目单位、个体工商企业的备案人员赴港澳台商务签注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核、审批及证件制作;对有特殊需求的开通绿色通道程序立等办结取证。
二、加强户籍管理与窗口服务。开展节假日、双休日及工作日非工作时间预约服务、工作日延时服务。服务电话:13843773110。实现“一站式”办理承诺,即办事群众到社区警务室和行政审批公安窗口能一次办结的,决不让群众跑第二趟;实现一次告知承诺,即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申办条件的办事群众,由窗口负责一次性告知;实现限时办结承诺,即办件现场办结,审批件由原10个工作日缩短5个工作日。
三、加强交通车辆管理与服务。办理机动车辆转落籍、更型、过户、报废等手续时,手续齐全检验合格当天办完。手续不全者,向其讲解清楚,待手续补齐后,第二次办完,不让群众跑第三趟。对办事群众实行预约上门服务,服务电话:0437—3280689。
市检察院
一、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建立涉企案件快速办理通道,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影响发展大局的“黑恶势力”和“两抢一盗”等犯罪活动,做到快捕快诉,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严厉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突出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职务犯罪案件,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力度,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市场环境。
三、注重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在查办案件中,做到立案前不使用查封、冻结企业账目和银行账户以及扣押企业涉案物资等措施,立案后慎重使用扣押措施,办案中注意方式、时机,依法稳妥使用强制措施等办案手段,提高效率,快速办结,结案后对依法应当返还的扣押款物及时返还,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开展普法教育,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严肃检察人员办案纪律。对利用检察职权插手经济纠纷、借口办案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到企业吃拿卡要报、逞威风耍特权、借用占用涉案单位资金、交通通讯工具和办人情案、金钱案等执法作风问题和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市检察院软环境监督举报电话:0437—3386707,对反映的意见建议我们将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或反馈相关信息。
市司法局
一、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持续推进法治创建工作。大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依法办事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全面推进我市各项事业的法制化管理水平。
二、开展法律服务专项整治,优化法律服务工作环境。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注重抓好学习教育,健全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及监督管理机制,增强法律服务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提高法律服务队伍的职业道德素养和执业纪律水平,提升法律服务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三、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依法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效预防违法违纪问题出现,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违纪案件,树立司法行政的良好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