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入选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榜单

东丰县入选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榜单


    本报讯(记者 刘鹰)2月15日,记者从东丰县委宣传部获悉,东丰县入选自然资源部公布的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名单。
    近年来,东丰县积极探索高效利用土地资源方式,通过盘活存量用地、盘活低效工业用地、探索地下空间立体开发、统筹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加强批后监管等多项措施,积极转变经营管理理念,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升。
    入选后的东丰县将以成功创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为抓手,积极探索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有效途径和模式,在国土空间规划、低效用地再开发、产业用地管理等方面总结一批东丰县特色的创新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升东丰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资源保障。
    据了解,此次认定的“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示范期为2023年至2025年。在此期间,东丰县将享受包括优先列入试点、优先申报生态保护修复相关工程项目、优先盘活利用城镇低效用地支持政策以及省级在资金分配、用地指标安排、重大项目落地等6项支持政策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