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9日在辽源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余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抓实抓细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服务发展大局展现新作为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落细服务大局的各项举措,为辽源高质量转型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以有力的担当推进法治辽源建设。坚决把维护政治安全、政权安全作为首要任务,稳妥办理危害国家安全案件2件2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办理涉黑涉恶案件2件8人。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27人、起诉26人。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捕45人、起诉371人。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全面开展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等工作,适用率达95.4%,量刑建议采纳率和一审服判率均超过97%,制度适用质量和稳定性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
    以创新的举措护航民营经济发展。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会同市财政局、工商联等9部门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促进涉案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对罪行较轻、社会危险性不大的企业经营者及重要管理、核心技术人员等积极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捕3人、不起诉7人,努力避免企业因案陷入困境。主动提供优质法律供给,制定优化营商环境“九项措施”,会同市司法局出台《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有效回应涉案民营企业的司法需求。对在社区矫正期间表现良好的某民营企业管理人员陈某,审核准予其临时赴外地洽谈业务,促成该企业获得国家项目资金支持、进一步转型升级。与市知识产权局共同建立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制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批捕17人、起诉40人。市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经验做法得到省检察院和市委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肯定,在全省检察机关转发。
    以扎实的履职促进源头治理。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建立检察长定期接访、领导带头包案等机制,306件信访案件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化解率达98.7%。把检察听证室搬到信访人家门口,探索开展上门听证3件,以群众可感可触可信的方式化解矛盾。市检察院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坚持以检察建议推动诉源治理,向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提出180件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其中53件推动有关单位形成长效机制或出台规范性文件。
    二、坚持严格公正司法,法律监督质效实现新突破
    牢牢把握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持续加强刑事检察。批捕267人、起诉1438人,同比分别下降46.5%和22.9%。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纠正遗漏罪行7人,纠正遗漏同案犯23人,抗诉后法院已发回重审3件、改判2件。与公安机关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11个,引导侦查取证1346件、监督立案16件、监督撤案48件,同比均增长100%以上。不捕率、不诉率同比分别上升13.5和12.8个百分点,无复议复核案件,刑事案件办案质效显著提升。加强监检衔接协作,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18人,已起诉10人,向监委移送的犯罪线索已被立案1件。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1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扎实开展派驻检察、巡回检察,针对财产刑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等提出97件书面监督意见,均被采纳。
    精准开展民事检察。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67件,同比增长140.5%。强化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提请省检察院抗诉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法院已改判4件。对不符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提请抗诉的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52件,同步做好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加强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提出的155件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力度,对民间借贷、房屋买卖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发现线索12件,办理案件3件,市检察院对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虚假诉讼案件提出的再审检察建议获评“全省十佳检察建议”。
    稳妥做好行政检察。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33件,提出的171件检察建议均被采纳。深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聚焦住房、养老、教育、医疗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提出的89件检察建议均被采纳,与政府合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与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建立“黑土地”保护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信息共享与协作机制,着力解决涉土地行政处罚执行难题,提出的67件检察建议均被采纳,确保耕地安全、粮食安全。与市司法局建立行政争议化解机制,推进案结事了政和。市检察院在办理杨某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时,多次与政府部门沟通协调,最终长达5年的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有序拓展公益诉讼检察。受理案件线索158件,立案148件,同比增长111.4%。扎实办好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案件,充分运用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问题在诉前得到及时有效整改。两级院检察长带案开展巡河、巡林、巡田62件次,促成受损的99.5亩林草生态资源、109亩黑土地得以恢复。市检察院支持自然资源局诉韩某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案等8件案件获评“全省公益诉讼大要案”。市检察院办理的无障碍环境治理案件入选全国公益诉讼优秀案例“百案评析”,拍摄的微电影《盲道》被最高检评为“五好”宣传素材,纳入优秀成果展。
    三、坚持司法为民理念,维护群众利益取得新成效
    自觉把人民至上铭于心、践于行,努力用高质量的法律监督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
    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围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创新建立“小案快办”机制,两级检察院在全省率先探索适用简易程序办理的涉民生“小案”7件,事涉问题均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切实以检察速度回应群众关切。围绕落实最高检针对安全生产发出的“八号检察建议”,通过立案审批“绿色通道”,办理了城市交通道路安全、公园居民小区健身游乐设施安全等领域案件23件,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安全感更有保障。市检察院“小案快办”工作规则被省检察院提升转化为《全省公益诉讼适用简易程序的暂行规定》。
    用有温度的司法维护弱势群体权益。聚焦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批捕18人、起诉80人,检察环节追赃挽损120余万元。坚持为群众纾难解困,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9件,同比增长近9倍,起诉意见全部得到法院采纳。开展“助力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专项行动,为20名农民工追回32万元的“血汗钱”,相关做法被“平安吉林”公众号转发。积极践行以“我管”促“都管”理念,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乡村振兴局、妇联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联席机制,救助妇女、儿童、残疾人等46人,司法救助率全省排名第三,真正让因案致困的群众感受到法治温暖。市检察院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做法被最高检刊发。
    用法治力量持续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不捕率、不诉率分别高出整体刑事案件20.1和40个百分点。坚持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6人、起诉20人。持续落实最高检针对校园安全发出的“一号检察建议”,市检察院在“法治进校园”活动中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并介入引导侦查,2名被告人已被作出有罪判决。以综合司法保护助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融通发力,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协同配合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暂行规定》;围绕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问题立案8件,提出检察建议6件;针对监护人侵害和失职行为,支持起诉撤销监护人资格8件,发出“督促监护令”60份。作为省检察院指定的全省未成年人数字检察唯一试点地区,自行研发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数据应用平台,边建设边收集案件线索10件,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件2人,大数据赋能新时代检察监督初显成效。
    四、坚持强基础固根本,检察队伍建设呈现新气象
    始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在司法实践中锤炼队伍,努力提升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本领。
    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开展全员政治轮训。建立党组督查督办制度,推动各项重大部署闭环落实。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21次,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从班子严起,从领导干部做起,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制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调暂行办法》,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17次,坚决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
    扎实做好党建工作。以“一六三”工作机制开展“党建工作提质年”活动,运用跟班学习、党建大讲堂、警示教育等方式,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在全省检察机关“融+”系统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中,龙山区检察院“活力龙检”获评“十佳党建品牌”,东丰县检察院“三色课堂”获评“优秀党建品牌”。全力响应市委号召,全市检察机关17400余人次投身疫情防控和“创城”工作。市检察院抗疫和“创城”2个志愿服务队、7名检察人员荣获“全市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和“最美志愿者”等称号。市检察院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文明单位标兵”。
    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更加注重强基导向,制定《加强和改进基层建设的八项重点举措》,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实务导师传帮带、业务竞赛、岗位练兵等活动,组织分层分类业务培训35次,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1010件,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6次,市检察院落实“质量建设年”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交流,东丰县检察院成功“脱薄”,基层基础建设得到持续巩固。建立提升业务工作质效机制,50%的核心业务指标跃居全省前三,实现监督力度和监督质效同步提升。开展检察人员全面全时全员考核,让政治考核标准更严、工作责任落得更实,切实以科学管理提高检察生产力。西安区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东辽县检察院获评“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入选“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市检察院一体化办案团队获评“全省公益诉讼优秀办案团队”,全市检察机关3人入选“全省优秀检察官”。
    五、坚持强化内外监督,检察公信力实现新提升
    时刻牢记检察权由人民赋予、受人民监督,努力在检察环节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
    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活动94人次,走访人大代表43人次、政协委员36人次,吸收采纳建议25条。市检察院向省人大调研组专题汇报了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得到充分肯定。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打击假保健食品民事公益诉讼、府院联动、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等工作情况,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推动法律监督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主动开展内部监督。注重预防在先,组织开展意识形态、纪律作风等专项督察9次,进一步完善舆情监控、干部管理等机制。自觉落实“三个规定”,检察人员对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主动填报214件,其中院领导填报67件,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加强内部办案监督,开展流程监控,对案件流转、办理期限等环节发出通知书194份,评查案件137件,及时纠正瑕疵问题。加强检律协作,接待律师569人次,提供律师互联网阅卷51件,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定期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528条,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护企安商等主题新闻发布会6次,邀请人民监督员282人次参与监督检察工作。组建听证员库,聘请各行业专业人士、居委会代表等62人担任听证员,召开公开听证会295次,实现各业务条线听证全覆盖。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牢记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心,与经济社会发展同向,与法治辽源建设同行,各项检察工作质效稳步提升。我们深刻体悟到,辽源检察事业的发展和进步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检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深度还不够,为大局服务的举措需要进一步细化实化;法律监督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基层基础建设仍是短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任重道远。对此,我们将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2023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市委八届三次全体会议精神,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围绕全面绿色转型总目标,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省委若干措施和市委具体措施,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辽源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一是旗帜鲜明强化政治建设。坚持不懈以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做到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推进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切实在检察履职中落实党的绝对领导。
    二是主动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坚持把深入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履职的重要使命,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涉黑涉恶等各类犯罪,服务保障反腐败斗争,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以法治之力服务保障辽源经济社会发展。
    三是全力以赴增进民生福祉。坚持贯彻群众路线,持续做好检察为民实事,加强诉源治理,完善多元化司法救助工作格局,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把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回应人民期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切实以检察履职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四是更高站位加强法律监督。围绕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提高严格公正司法水平,深入落实数字检察战略,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更高质量发展。
    五是持之以恒锻造过硬队伍。坚持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一体加强检察队伍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努力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全市检察机关锚定目标、锐意进取的奋斗之年。我们将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奋楫争先、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辽源贡献检察力量!